(4月5日《青年報》)這是一個流行策劃與炒作的時代。“賣身”廣告牌出現在鬧市,還拿三女一男充當流動的活廣告,自然容易吸引路人的注意力,我們不得不佩服廣告主的精明。人們不反對合法的廣告發布行為,受眾也歡迎別出心裁的廣告創意,可“賣身”廣告既不合法,也不受人們的歡迎,廣告主的炒作顯然已經炒過頭了,遭受非議也在情理之中。
《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內容”,“不能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這則廣告看來沒有明顯違背法律有關規定,但帶有強烈的性暗示,打了一個讓人難以認定的“擦邊球”。
即便法律的空子能鉆,道德的關口就那么容易過嗎?路人的譴責,就是對這種無良商業炒作的有力回絕!
三個小姑娘穿著短裙“賣身”,出這種怪招做宣傳不僅有傷風化,也挑戰了公眾的道德倫理底線,是一種商業文化低俗化的表現。近年來,一些低級的商業趣味頻頻入侵,如某地一商家把浴缸搬到大街上,雇傭一模特在內洗澡,美其名曰“藝術化”促銷;一些地方為舉行商品促銷,搞“接吻比賽”、拍賣“與美女的吃飯機會”等等,無不引起廣泛爭議。
從傳播學的角度看,廣告創意打色情“擦邊球”,是一把危險的雙刃劍,它能在短時間內大幅提高廣告的傳播范圍,但也容易引起受眾在道德上的抗拒。
城市的發展離不開商業文化的塑造。商業文化不是冰冷的,也不應該只充滿了物欲,積極向上、健康高雅以及充滿人文關懷,應是我們追求的目標。對那種不健康的商業文化,企業及公眾都應該自覺抵制,有關部門也應該用法律的手段加以規避。
來源:上海《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