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道德之樹”源自遠古的自然選擇。
案例1
醫院的急救病房里有5個生命垂危的病人,他們急需進行器官移植,但醫院里并沒有相應的器官,也來不及去收集器官,這時候,一名健康的人走進了醫院。為了拯救那5名垂危病人,人們可以把那名健康的人殺害以獲取所需器官嗎?面對這個問題,全世界不同種族、信仰、教育程度的人幾乎普遍回答“不可以”。
案例2
在電車軌道上,一輛電車疾馳而來,前方躺著5個不知所措的人,軌道旁邊的岔道上也站著1個人,現在,站在兩條軌道當中的你有一個選擇權,可以扳動控制桿把電車轉到岔道上,犧牲1 個人來拯救5個人。你愿意嗎?對于這個問題,不同種族、信仰、教育程度的受訪者大都表示愿意做出這樣的選擇。
“道德裝置”來自遠古的選擇
同樣是犧牲1個人來換取5個人的性命,為什么人們對兩個例子的答案選擇截然不同?為什么人們認為殺害健康的人是不道德的,而犧牲岔道上的人卻是可以接受的呢?人們是如何得出上述道德判斷的,是通過后天教育還是人類存在一種先天的普遍的道德觀念?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和生物人類學家馬克·豪瑟爾傾向于后者。
在豪瑟爾的新書《道德思考:大自然如何設計我們的普遍是非觀》中,豪瑟爾認為,人類存在一種先天的無意識的“道德裝置”,可以使人們在感情或理性發揮作用之前迅速分析并作出判斷,這種評判機制是在數百萬年的進化和自然選擇中形成的。
豪瑟爾把“道德裝置”類比為人們毫不費力地獲得和使用語言的本能。豪瑟爾認為,盡管文化差異存在,但人類的道德判斷還是受到內置“道德裝置”的影響。
遠古的機制
豪瑟爾指出,先天的無意識的“道德裝置”可以使人們在感情或理性發揮作用之前迅速分析情形并作出判斷,這種評判機制是在人類數百萬年的進化和自然選擇中形成的。
豪瑟爾認為,遠古的人類的道德法則或許并不是一開始就為道德評判而生成,而有可能是生存或社會性的一些選擇,后來逐漸被借用于道德判斷,例如“如果別人侵犯了我,就要進行報復;如果別人幫助了我,我也要對他友好”的互惠觀念。
豪瑟爾認為,遠古的人類時刻都面臨類似的選擇和判斷,如果他們一門心思地思考是非對錯,那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于是通過不斷的進化與選擇,久而久之,一套無意識的道德評判機制就在人類的大腦中形成了,幫助人類迅速分析情形并作出判斷,從而輔助族群和社會的穩定。
道德判斷也有文化差異 雖然先天的“道德裝置”使全人類在一些基本道德判斷保持一致,但正如語言的差異性——不同文化(族群)有著不同的語言——一樣,道德判斷也因應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存在文化、地域特殊性的巨大差異空間。拿故意殺人來說,這在很多情況下是不道德的,普遍不為人們接受的,但在某些文化或特定時期,卻又為一些人群所接受。 例如,豪瑟爾舉例說,在美國的殖民早期,南部的殖民者主要是凱爾特牧人或蘇格蘭牧人,而北部則主要是德國的農民,南部靠畜牧為生,北部靠種土豆為生,環境和文化的差異導致了族群道德與心理的巨大差異。南部形成了一種崇尚男子氣概的文化:如果誰偷了我的馬,我就會去殺了他,因為這關系到生存的問題。這種文化進而發展到:如果一個男人的妻子與別的男人偷情,這個男子有義務且必須把妻子殺掉——這種做法已經超越“能不能殺掉”的道德判斷層面。而北部的人就寬容得多:誰也不會去偷土豆,再說即使偷一點又值什么錢? 15個月的嬰兒已有是非觀念 豪瑟爾指出,支持先天“道德裝置”理論的另一個論據是,盡管科學家還不能很肯定地說人類在剛出生的時候就擁有先天的道德觀念,但大量研究確實證明,15個月大的嬰兒已經擁有對與錯的信念。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心理學家圖瑞爾更進一步發現,社會習俗與道德規則之間存在著重大區別,而小至3歲~4歲的幼兒便能區分這種區別。 豪瑟爾引用圖瑞爾的實驗舉例說,某一天,教師對小朋友們說:“今天大家不必像以前一樣舉手提問,有什么問題大家直接發問就行了。大家同意嗎?”小朋友都興高采烈地回答“好的”。如果老師換一種方式和他們說:“我們提問之前需要舉手,但在法國,小朋友們提問前從不舉手。大家覺得這有什么問題嗎?”小朋友們都認為沒什么不妥。由此可知,舉手是一個社會習俗問題,可以隨著權威、文化習慣的改變而改變。 而在另一個例子中,教師走進教室對小朋友們說:“如果你鄰座的小朋友激怒了你,你就用拳頭打他。”這時,講臺下的小朋友隨即發生騷動,大家的道德規則似乎受到侵犯,小朋友們紛紛說不可以這樣做。“但在法國,他們是這么做的。”老師繼續說。然而小朋友們還是不肯聽從,“法國人真奇怪,他們不應該這樣。”小朋友們回應。在這個問題上,小朋友的判斷完全不以權威的命令和文化習俗的改變而改變。 |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