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的良心是給誰出賣了?
嚴循東 2007年5月20日
5月10日《南方周末》刊發了一則來信,主題是“大夫工資和醫院收入有什么關系”,副題是“××醫院科組經濟任務與勞動指標計算方案”,投訴人是“廣州市××醫院的職工”。投訴人在信里說,“國家規定,醫務人員不準從業務收入中提成發放獎金或勞務費,但我院一直是按‘開單提成’。醫生很難做,開貴藥良心過不去,開普通藥自己又沒收入。”
編輯給來信冠以“解密”欄目。在這個“經院編(領)導班子研究”的“各科組任務及醫務人員的勞動指標計算方案”里,各科室的年任務量和月任務量都進行了詳細分解。然而,科室的任務量又分解到本科室人員頭上。具體到醫生,每月應收治多少病人,讓病人做多少次檢查等都進行詳細說明,并將提成和個人收入嚴格掛鉤。
方案第五條規定,“各科室收支對比有結余的,其獎金先提取20%作科室人員全勤獎,平均分配。余下的80%獎金按醫務人員的工分分配”。第六條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獎罰說明。也就是說,科室要想完成任務,提高本科室人員的收入,就必須多收治病人,多開好藥貴藥,多讓病人去做檢查,完成任務者獎,完不成者罰。
顯然,這個方案在鼓勵科室創收。而頗具諷刺的是,方案第十條規定,“全院醫務人員要加強醫德醫風學習,在醫療活動中要以病人為中心,不要收受‘回扣’、索要‘紅包’,不要濫用藥物、開大處方等。如經醫院處方督查小組查出濫用藥物、開大處方,又或被病人投訴查實的,將對違者作出嚴肅處理。”
只是,與鼓勵醫生多開藥、多創收的內容相比,對“濫用藥物、開大處方”行為表示“嚴肅處理”的措施,不僅放在了最后,也是一筆帶過。對“濫用藥物、開大處方”鼓勵和嚴懲同時出現在同一份方案里,看似矛盾,卻又隱含著醫院“高明”的智慧。
這樣一來,不出現問題便罷,一旦出現問題,醫院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說,醫院對這種行為是如何嚴厲禁止的,自身也就沒有縱容的責任。但究竟醫院對醫生創收的態度如何,從方案里明眼人一看便知。其實,類似方案,在很多醫院都普遍存在。只不過,醫生和醫院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像這樣投訴媒體、“出賣”利益的現象不多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