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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公益事業,顧名思義就是謀求公眾利益的事業。佛教講因緣,認為所有眾生都是相依的因緣和合體,并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和“同體共生”的理念作為推展公益事業的依據。
大乘佛教主張菩薩行者要發“上弘下化,饒益眾生”的菩提愿,要有“祈愿眾生離苦海”的大悲心,同時還要有廣施歡喜法樂的方便行,以及三輪體空的般若智。這些精神理念,在佛教諸多經典中處處指陳,例如:《大乘起信論》云:“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寶集經》云:“貧者給財,病者施藥,無護作護,無歸作歸,無依作依。”
佛陀所說增長功德福報的方法,都是有益于社會大眾的公共設施,因此可以說佛教的福田思想實乃發展公益事業的啟蒙。根據《佛說諸德福田經》載:“佛告天帝:復有七法廣施,名曰福田,行者得福,即生梵天。何謂為七?一者、興立佛圖、僧房、堂閣;二者、園果、浴池、樹木清涼;三者、常施醫藥,療就眾病;四者、作堅牢船,濟度人民;五者、安設橋梁,過度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飲;七者、造作圊廁,施便利處;是為七事得梵天福。”
從經典所載,證明佛教重視公益福利,這種思想在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時代推動得更為積極,舉凡設置藥品倉庫、施藥、植樹、鑿井等,無不本著佛陀示教利喜的精神,由全國百姓共同推動參與。
自古以來,佛教徒一直本著利他的精神,不遺余力地為社會人群奉獻,諸如植樹造林、墾荒辟田、鑿井施水、維護泉源、利濟行旅、筑橋鋪路、興建水利、設置浴場、興建公廁、建立涼亭、經營碾磑、急難救助、設佛圖戶、成立悲田基金,以及為了救濟貧民、災變所設立的福利制度,包括僧只戶、寺庫、無盡藏院等,不勝枚舉。
大乘佛教最初從印度傳到中國、越南、韓國、日本等地,之所以能被當地社會普遍接受,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佛教能注重資生的布施與利眾的事業,協助當局解決民生問題。因此,若說佛教是推動公益事業的先驅,佛陀是開創公益事業的鼻祖,實不為過。
佛教自古以來的公益事業形態可分為下列四大項:
一、教育事業:兩千六百年前,佛陀率領弟子們至各處托缽來教導民眾,上至王宮貴族,下至販夫走卒,都是佛教僧團教化的對象,此乃社區教育的開端;佛陀在行化各處時,隨時以四周的人、事、地、物來教導弟子們,可以說是世界上第一個游學團;維摩居士時常到學堂、淫舍、酒肆、宮廷、官府等地開示妙諦,是乃分類教學的雛型;勝鬘夫人在宮中聚童說法,則為星期兒童學校的首創者;西元五世紀,帝日王所建的那爛陀大學,不但是當時最高學府,也是世界上第一所大學。
二、文化事業:佛陀入滅之后的三藏結集開啟了文化事業的序幕,佛教傳入各國所發展出來的譯經事業,豐富了各地的文化內涵;歷代祖師為三藏寶典所作的注疏解釋,促進了時人對佛教的了解;各個寺院以刻經、抄經、印經事業來流通佛法,更開啟了人類的智慧。此外,自古以來的名藍大寺不僅建筑宏偉,雕像莊嚴,庭園雅致,花木扶疏,并且設有畫坊、書坊,猶如文化的圣殿,令人流連忘返;地方道場所培訓的舞蹈團、戲曲團,在節慶時所作的各種表演,不但達到寓教于樂的效果,同時也刺激了當代文化藝術的成長。
三、福利事業:千百年來,佛教徒本諸佛陀的教誨,造橋、鋪路、施井、施亭、施茶、施燈,更設立船坊、車坊、宿坊、邸店,提供舟車、食宿、寄物等服務,利濟來往的行旅;開墾荒地成為良田,并努力研究改良作物,促進農業的發展;植林種樹,兼筑堰濬河,對防治水災貢獻至鉅;開山采礦,以佐國用,且在國難方殷時,一面勸募軍費,一面安撫民心。佛教的借貸、唱衣及出納求利等辦法,對信眾而言,是一種應急的實惠;對僧團而言,得以累積弘法基金,不僅在當時印度的宗教界是一大突破,還是后世銀行業、保險業、典當業、拍賣業的先河。
四、慈善事業:佛世時,陀羅婆摩羅比丘“能廣勤率,施立齋講”,差摩比丘“瞻視病者,供給醫藥;四事供養,衣被飲食”,須夜摩比丘尼善于教化,使立檀會,辦具床座,守迦比丘尼“育養眾人,施與所乏”,給孤獨長者“門不安守,不拒逆諸行路乏糧者”,“于四城門、市中、家中廣行惠施”,此等皆為公益事業的先驅。
從印度瓶沙王和中國北魏以來佛圖戶的解放奴隸及免囚保護運動,智者、善導等高僧以威德感召獵戶、漁民、肉販自動轉業的懿行,到現代佛子們對保護動物組織及生權平等運動的積極投入;從梁武帝的孤獨園,竟陵文宣王的福德舍,到現代佛教界在養老育幼方面的各種設施;從阿育王的藥藏、齊文惠太子的六疾館、唐朝的養病坊、宋代的福田院到現代佛寺創辦的醫院、診所;從古印度、西域五年一次的般遮于瑟會,中國梁武帝、日本推古天皇等人推行的無遮大會,北魏以來的僧只粟到現代佛教團體跨國越洲的救濟行動;從宋代以來的漏澤園、義冢到現代佛教組織的施棺、施龕,乃至安寧病房、往生助念等,利濟了無數的眾生。此外,每逢戰亂,佛教寺院無不主動收容軍民,提供粥食;每到荒年,佛教僧侶也總是心懷悲愍,奔走救濟,盡施寺物,不以為苦。凡此均可以看出只要有佛教的地方,就有慈悲的法水為人撫慰傷痛,滌除悲苦。
隨著科技進步,物質日益豐盛,但是社會文化和人類精神生活卻越見低落。因此,在道德淪喪、暴力充斥之際,社會教化和凈化人心的公益事業日益重要。現今大部份的公益事業大多偏重于治標不治本,以救濟性質為主的社會服務。基于“救心”才能治本的理念,佛教除了推展救濟性質的公益事業外,更進一步,積極的扮演教化社會,凈化人心的角色。
國際佛光會歷年來不斷地舉辦“凈化人心七誡運動”、“三好運動”、““監獄三皈五戒”、“反煙毒運動”、“禪凈密三修法會”、“慈悲愛心列車”等活動,都是佛教發揮對社會人心教化功能的最佳例證。
慈善布施固然有益社會,但“社會教化”和“凈化人心”的公益事業更能跨越時空,廣利十方三世眾生。所以,《金剛經》強調弘揚四句偈功德勝過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功德。因此,以教化社會人心為目標的公益事業才能真正為眾生謀求福利,圓滿“同體共生”的悲心。
[注釋]
是寂滅、滅度、無生的意思。《涅槃經》說:“滅諸煩惱,名為涅槃。”簡單地說,涅槃就是經過修行而滅除了貪欲、瞋恨、愚癡、無明、邪見、是非等煩惱以后,所獲得一個不生不死、物我兩忘、圓滿光明、自由自在的世界,也就是四圣諦中的滅諦,是學佛最終的目標。
謂可生福德之田。根據佛經所載,凡敬侍佛、僧、父母、悲苦者,即可得福德、功德,猶如農夫耕田能有收獲,故以田為喻,而佛、僧、父母、悲苦者,即稱為福田。依所布施、供養的對象不同,又有三種福田:悲田、恩田、敬田;以及佛、圣人、僧、和尚、阿闍梨、父、母、病苦為八種福田之說。
梵是清凈、離欲的意思。色界諸天離欲清凈,總名梵天。又通常所稱之梵天,大都指大梵天王,又稱梵王,名為尸棄或世主。印度古傳說中,為劫初時從光音天下生,造作萬物,與帝釋天同為佛教的護法神。
又名塔婆、浮圖、浮屠、佛塔,俗稱寶塔,是一種高聳的佛教建筑,它的概念和形制源于印度的窣堵坡。窣堵坡是供奉佛陀的舍利和遺物的建筑物,也是佛塔的一種。
一種利用水力產生動能以舂米、制粉的設備。中國人是以米食為主的民族,在工業未發達的時代,農村均靠人工舂米,不但費時又費力。唐宋時,寺院開始附設碾米工廠,如明州天童寺有水碓磑的設置;臺州的惠安院、楞伽院也各有設置。由于寺院有碾磑設備,不但方便了寺院本身,也嘉惠當地的民眾,增加農業經濟的價值。
于北魏時由沙門統曇曜奏請文成帝所設置。這是藉著佛教的教化與督導,使叛亂重犯、俘虜和投降者身心有所寄托,此舉不但增加寺院的人力,同時獄囚們在寺院里接受佛法的薰陶及僧尼的感化之后,常能痛改前非,達到凈化人心的效果,不僅消除了民怨,也解決了國家社會的經濟問題。此一制度,實際上也是一種奴隸的解放運動。
北魏年間,昭玄都統曇曜奏請文成帝在州鎮設立“僧只戶”的制度,即:每逢豐收年,由人民以谷物六十斛(唐制為三千六百升)繳納僧曹公署(管轄寺院的總機關,如同現在的佛教總會),以備饑荒時賑濟饑民之用;繳交谷子的民戶就稱為“僧只戶”,其所繳的谷子則稱為“僧只粟”。這些僧只粟儲存下來,若遇荒年,可供賑災之用,待豐收年時,再歸還寺院,平時則加以活用,作為資助平民之用。這是為救濟饑民而設立的制度,類似今日的農會、合作社的性質。
南北朝開始,寺院設以資貸財務,供人民周轉之需的金融機構。在《續高僧傳.僧稠傳》記載:“北齊文宣王,敕送金錢和衣服與僧稠,令在寺中置庫以納,使之供為寺中常費或其他。”在隋、唐、宋朝時期,此寺庫的設置仍繼續流傳。宋朝時曾改為“長生庫”,及至元朝則稱為“解典庫”,即是將百姓拿來質押的典當品,收集納之于寺庫,類似今日的“當鋪”。
與寺庫性質類似,為唐朝化度寺信行禪師所創設,其設置的目的有三:救濟貧民、社會經濟的流通、寺院中修道資糧的儲備。
設于那爛陀寺內,為印度的佛教大學,僧徒常達萬人,修學大乘及小乘十八部、吠陀、因明、聲明、醫方、術數等。
隋文帝開皇三年(五八三),設置十六種“無盡藏行”的制度,勸化信徒施舍錢糧,而由寺院庫藏,再布施或借貸給貧苦信徒。
由僧之唱和,分配亡僧三衣等物。又亡僧生前若負債,或為給付療養、喪葬等費用時,一般皆由維那預先評定遺物價格,集合僧眾而競售讓渡之,稱為估唱、提衣、估衣,或稱賣衣。
此風源自印度,據有部毗奈耶卷二十二出納求利學處的記載,比丘為修補伽藍而接受無盡施物,然因佛陀曾禁止比丘轉售施物,遂將受施之物置于房庫中,后施主發現寺院未作修繕,即有所責難,比丘將此事稟告佛陀,佛陀遂指示:若為修補伽藍,可將無盡施物輾轉生利。
又作頻婆娑羅王,佛世時的摩揭陀國王,為西蘇納加王朝的第五世。
智者,即天臺智顗大師的德號。隋開皇十一年(五九一),晉王楊廣從智顗受菩薩戒,賜智者德號。善導,唐代僧,號終南大師,謁見道綽,修學方等懺法,又聽講《觀無量壽經》。此后專事念佛,篤勤精苦,遂得念佛三昧,于定中親見凈土的莊嚴。
見《梁書》卷三“帝本紀”:“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者,郡加收養,賑給衣食,每令周足以終身。又于京師置孤獨園,孤幼有歸,華發不匱,若終年命,厚加料理,尤窮之家,勿收租賦。”
即福舍。為供應旅人及貧者所使用的宿舍。在印度各處皆有設置此種宿舍的風俗,以方便一般人使用。《大唐西域記》卷四<磔迦國>條載,此國已往多設有福舍,以供給貧匱者,或施藥品,或施食物等,令行旅無虞匱乏。又同卷<秣底補羅國恒河門>條載,常有遠方數百千人集于此地澡濯,樂善諸王遂建立福舍,以供大眾之需。于印度境外的劫盤陀國亦有此類設置。此外,于《雜阿含經》卷三十六、《十誦律》卷十二等,則稱此類宿舍為福德舍。
阿育王時,有一比丘因病求藥而不得,王乃于國中四城門邊建藥藏之庫,施藥與一切生病比丘,中國則始建于東晉。
《南齊書》卷二十一<文惠太子>條:“太子與竟陵王子良俱好釋道,立六病館,以養窮民。”
收容貧苦殘疾、無所依靠之人。后世亦有泛稱養濟院為悲田院者。
即救濟院,專門收容老幼殘疾而無依靠之人。北宋嘉佑(一○五六——一○六三)之前,即于京師設立東西福田院,嘉佑八年復增設南北福田院,以安頓一般老幼貧疾之人。據《舊唐書》及《唐會要》的記載,于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的設立,亦為收容貧困者之用,宋代沿襲其例,改為福田院。
又作無遮大會、五年功德會、五年會。佛陀入滅后百年頃,阿育王始設此一期會,系由王者或諸侯群臣,每五年一回,以盛筵擴大布施僧眾的大集會。一度盛行于印度、西域等地,大會多行于春季,會集遠近諸僧,而行種種供養,會期最長達三個月。
宋代以前,僅有私人或官方出面義葬流民,并無制度化。宋以后,政府設置公共墳場,并予以制度化,由僧侶主持,稱為漏澤園,有其固定的管理辦法。但在兵災戰亂或疫癘流行時,無法發揮功能,所以某些州縣為了因應需求,另設有義冢,并請僧侶主持,如建炎二年,金兵南下,建康死者達十分之四,葉夢得乃召集華藏寺、能仁寺、保寧寺、清涼寺等僧侶,共筑義冢八所,掩埋遺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