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11:04 南都周刊
如果稱《中國社會中的宗教》為“圣經”,那么書中那個隱匿的上帝不是別人,就是韋伯。
西閃 撰文
籠罩在馬克思·韋伯巨大身影下
楊慶堃先生的《中國社會中的宗教》被譽為中國宗教研究的“圣經”。這一至高贊譽來自另一位以中國宗教研究見長的學者,漢學家歐大年(Daniel Overmyer)。這大致說明了兩點,一是《中國社會中的宗教》的確是一本中國宗教研究的經典著作,二是所謂“圣經”的“酷評”來自同行,業外讀者未必當得了真。是否能當真,還要看楊著在時間的檢驗下其范式的恒定性還可以保持多久——盡管它成書于1961年,已經經歷了四十多年的考驗,但畢竟是英文版,直到不久前,它才被翻譯成中文。
從《中國社會中的宗教》里可以看出,像大多數從社會學入手的宗教研究者一樣,楊慶堃也不可避免地籠罩在馬克斯·韋伯巨大的身影下。正是在這個巨大的籠罩之下,楊先生產生了他的學術困惑,亦作出了價值不菲的學術創新。
楊慶堃先生說:“在歐洲、印度和中國這世界三大文明體系中,惟有中國宗教在社會中的地位最為模糊。”的確,在歐洲的發展進程中,宗教制度和組織所起的作用是明確的;宗教對印度社會生活各層面的滲透相當徹底,其作用在印巴分裂的事件中足以說明。只有中國,在國家功能和結構中處于支配地位的是儒學,宗教的地位相當模糊。這是首先令楊慶堃先生感到困惑的。
考察歷史,楊先生清楚地看到,在中國強大的神職勢力并不存在,占主導地位的是世俗取向的、持不可知論的儒家傳統。在這個傳統中,高級士紳基本沒有任何宗教背景。在歷史上,中國在多數時間里沒有強大的、高度組織性的宗教,也沒有教會與國家之間長期無休止的斗爭。但是,這是不是意味著大多數中西學者的觀點是對的?即把中國社會視為一個不重視宗教,甚至“非宗教”的社會?就像胡適認為的那樣:“中國知識分子獨立于宗教”,就整體而言,“中國是個沒有宗教的國家,中國人是個不迷信宗教的民族。”
楊慶堃先生所質疑的,恰是“非宗教”這一主流觀點。他認為那只是因為宗教在中國社會生活中所起作用的研究太缺乏系統性。因為經驗告訴他,與中國宗教的模糊地位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在中國廣袤的土地上,幾乎每個角落都有寺院、祠堂、神壇和拜佛的地方”,太多的民間社會研究資料也能佐證這種經驗——在順德一個名為桑園圍的村里,161戶人家有5間廟、祠堂和神壇,平均32戶有一間廟。
他在書中還舉了一個頗有說服力的例子:1949年夏天,廣東南慶的一個村子的村民毫不吝嗇地花了大約500美元舉行廟會,慶祝土地公的誕辰。同時卻無力募集到同等金額的錢款修繕水利,也募集不到哪怕三分之一的錢供窮人家的孩子讀書。可見,中國并不是一個“非宗教”的社會,相反,宗教在中國社會中有著強大的、無所不在的影響。
楊慶堃先生敏銳地指出,胡適等近現代中國學者的“非宗教”觀點,“部分是對全球化世俗化潮流的響應。”中國知識分子通過“非宗教”的觀點,是想達到所謂“理性化”的目的。但稍具諷刺意味的是,他本人的宗教研究也不得不響應學術全球化的潮流。所謂“學術全球化”,在當時具體而言,就是韋伯的宗教理論。
韋伯將中國民間信仰稱為“功能性神靈的大雜燴”,這種語帶輕蔑的詮釋無疑是楊慶堃先生研究的動力之一。然而,如何應對韋伯的詮釋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宗教的定義。以韋伯為代表,西方學術界很大程度上是以基督教模式為參照物來定義宗教的。故而,傳統上宗教的定義是有著正式的組織性體系的,并有非常明顯的結構性地位的信仰體系。宗教的社會學研究也一直運用“教會-教派”(Church-Sect)的理論方法。這種理論方法明顯無法對中國的宗教研究進行有效的說明和指導。以這個視角觀察和研究中國宗教,無異于捕風捉影,因為這樣的“宗教”在中國幾近于無,甚至乃是多余。
宗教的兩種結構
在《中國社會中的宗教》里,楊慶堃先生最突出的貢獻在于使用結構功能的方法,區分了宗教的兩種結構:一是制度性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一是分散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前者有自己的神學、儀式和組織體系,獨立于其他世俗社會組織之外。后者其神學、儀式、組織與世俗制度和社會秩序其他方面的觀念和結構緊密相連。這種理論上和方法上的創新,擴大了宗教的定義,更巧妙地突破了傳統的宗教社會學研究的局限,讓人頓然有柳暗花明的感覺。
用這種二分法我們可以看到,佛教、道教是中國主要的制度性宗教,它們有獨立的關于世界和人類事務的神學觀或宇宙觀,有獨立的包含象征和儀式的崇拜形式,有由人組成的獨立組織。而實質上奉行不可知論的儒家,也有類似的宗教性質。同時我們還更多地看到,由灶神、魯班、關公等眾多民間神明崇拜為代表的所謂分散性宗教深深滲透到了世俗制度當中,與人們的生活緊密相連。如此,“制度-分散”的解釋框架將多元化的、蕪雜的中國宗教現象變成了清晰和易于理解的宗教秩序。可以相信,《中國社會中的宗教》提出的“制度-分散”的解釋框架將對中國宗教社會學研究發揮持續性的影響。
為了適應中國本土宗教的特點,楊慶堃先生的努力成就斐然。但畢竟,宗教概念在他的筆下發生了不小的變動,故而此宗教與彼宗教在功能上仍有很大的區別。治病、求偶、求子、求財,很難與西方式的宗教情懷掛上鉤來。所以,楊先生可以反駁中國宗教沒有發展出全體救贖的觀念,但他卻拿不出更有說服力的論據。這固然是社會學研究本身的缺點,也反映出西方理論對本土研究的強勢擠壓——如何做到中國理論與實際的無縫焊接,仍然是一個嚴峻的課題。全書讀完會發現,楊慶堃先生試圖確立宗教在中國社會中的結構性地位,實質上還是為了響應韋伯那個著名的命題,曲線地解答宗教與社會進步的問題。如果稱《中國社會中的宗教》為“圣經”,那么書中那個隱匿的上帝不是別人,就是韋伯。
從這個角度看,楊慶堃先生的《中國社會中的宗教》更具有起點意義,而非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