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0 08:57:00 來源: 法制日報
以暴制暴,意在召回已失落的社會倫理 楊利敏 諸多評論聚焦于老人行為的“以暴制暴”,但依筆者管見,這并非一次簡單的“以暴制暴”事件。 在《新京報》對老人的專訪中,老人坦承:砸車的目的就是為了“造成影響”,而如果采取的行為不激烈,就不足以引起“讓全社會重視這個人命關天的斑馬線”的效果。在回答記者“怎么看網絡調查78%的人支持砸車行為”的提問時,老人認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也不是我們小區和蘭州市的問題,是全中國普遍存在的問題。”同時,老人也直陳自己的行為違法,明確表示不鼓勵別人從事同樣的行為,并表明已考慮過行為可能帶給自己的最嚴重的負面后果。 很顯然,套用時下流行的用語,老人是進行了一場精心準備的“砸車秀”。這場秀“秀”的是一種激烈違反財產權保護規范的行為———砸車,但“砸”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引起人們對于另一種法律規范———斑馬線車輛通行規則的高度注意。而斑馬線通行規則表面是一種道路通行的技術規則,但實際蘊含的是對于行人生命權利的保障和尊重。異言之,老人是試圖通過在眾目睽睽之下砸車這樣一種激烈的行為,喚起全社會對凝聚在斑馬線通行規則之中的對于個體生命權利的保障和尊重這樣一種基本規范的重視,使這樣一種基本規范重新回歸到作為其在日常生活中最普通、最日常的技術性表現之一的斑馬線通行規則之中。 同時,無論從老人對事件的自我認知、社區居民的反應,還是網民所實際表現出的強大輿論支持,這個行動都不是一個單獨的、純粹屬于個體的行動,它是一個具有高度“代表性”的行動,代表的不是“砸車”這種暴力,而是幾乎全社會對于部分駕駛人員在道路通行中無視交通規則、無視在交通規則中凝聚的對于他人生命的保護和尊重這樣一種行為與觀念的一致譴責,以及對于在道路交通中尊重生命權利這一基本規范的欲求。就在不久前的杭州“欺實馬”事件中,這種譴責和呼聲已經有過一次強烈的表達。 事實上,這場“砸車秀”發人深省的是:對于社會個體成員生命權利的尊重,這是任何一個文明社會的基本規范。它不僅僅是法律規范,更是一種維系社會自身的根本性的倫理規范。斑馬線通行規則正是這樣一種倫理規范在技術性法律規則中的體現,它雖然是一種具體技術,但作為它內在根據的倫理并不難以認知和察覺。而激起閻政平老人揮磚的、接二連三的“斑馬線死亡”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這樣一種基本倫理已經至少在日常生活的一個重要方面———道路交通方面遭到嚴重漠視———不僅在違章司機的心目中缺失,而且也未能在斑馬線規則所承載的正式制度中獲得本應具有的重視和保障。從某種意義上,這是社會陷于倫理失范的一種表現。 筆者并不主張暴力。任何一種形式的暴力都不值得鼓勵。但在這場“砸車秀”中,是一個古稀老人“被逼”用破壞財產權規范的暴力來訴諸人們對于另一種更根本的規范———生命權規范的重視。在某種程度上,它可以視為是社會自身在用一種極端的方式表達對于基本倫理規范的訴求!社會是因其倫理而成其為社會的,在這一意義上,閻政平老人的舉動及對其的支持實際傳遞了一種社會對于倫理重建的渴求,一種社會對其自身的堅持。 一個人應當為其自身的行為擔責,從嚴格法治主義的角度,任何一種在法律之外訴諸道義正當性的行為都不能免除相應責任的承擔。因為文明社會鼓勵人們不是通過暴力,而是通過正式制度來作出代表性行為,表達倫理和利益的訴求。然而,值得引起高度重視的是,今天的中國社會以類似的“暴力”方式來喚起人們對某個方面基本倫理關注的行為并不是絕無僅有。而個人的行為被社會賦予普遍性倫理意義的事例也頻頻出現。這表明我們處身的社會正有一種越來越強烈的對于基本倫理共識和規范的要求。 實際上,要想真正消除社會對于倫理的“私力救濟”,根本上還是有賴于正式的制度渠道的暢通,使社會內生的倫理要求得以獲得表達和傾聽,并且在此基礎上有效地助成倫理規范的形成。在當下,對于某些個體以自身可能付出巨大代價來試圖喚起和維護的這些倫理規范,值得整個社會和正式制度的制定與執行者們認真思索和對待。
來源: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