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聘用本市農村就業困難人員,且簽訂了一年以上合同的,每聘用一人可以獲得至少400元的補貼;高失業率地區的失業人員跨地區就業的,有望獲得交通補助。這是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全市就業工作大會上了解到的。
今年本市就業的重點之一是幫助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為此,從5月1日起,本市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招用本市農村就業困難人員,而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獲得一次性崗位補貼。每聘用一人,由被聘用人員所在區縣補貼企業不低于200元,再由市就業再就業資金補貼200元。
所謂農村就業困難人員,是指本市農民中,因建設綠化隔離帶、地區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等原因導致閑置的勞動力,以及享受農村低保的勞動力。市勞動保障局表示,單位一旦領取了崗位補貼,就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不得隨意解聘農村就業困難人員。
此外,市勞動保障局要求,本市部分失業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地區,失業人員跨地區就業的,區縣應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拿出錢來給予交通補助,具體標準由各高失業率地區自行制定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