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來養士朝,
如何文武盡皆逃?
綱常出在卑田院,
乞丐羞存命一條。
明崇禎皇帝吊死煤山,消息傳到江南,南京有乞丐名愧二先生者,酒醉,繞秦淮河岸大呼:“崇禎皇帝果死矣!”,遂于百川橋上題詩一首(如上所引),即投秦淮河自盡。
這個殉難的乞丐,短短的二十八字,卻提出了至今尚未完全解決的歷史疑問:三百年來養士朝,為何文武盡皆逃?
與歷史上一些茍且偷生的亡國之君相比,崇禎皇帝死得可謂壯烈。但是,他的臣子,他的士大夫階層,盡忠的不能說沒有,而大批的知識分子,即封建士大夫,如洪承疇、吳三桂、錢謙益之流,逃跑的逃跑,投降的投降,更有范文程等輩早就成為滿清滅明的謀士能臣,“士”敗如山倒,成了明朝亡國時一道“特殊的風景線”,難怪崇禎臨死時要抱怨“皆大臣誤朕”矣!
這是令人值得思考的歷史現象。
明太祖朱元璋作為一個貧寒絕望的農家子弟,通過農民起義奪得政權,他的思想深處,充滿了對士大夫的仇恨和不信任;由于自身苦難的經歷,他對生活在最底層的貧苦農民,卻充滿了同情。他登基以后,所制定的政策、法令,無一不打上這一思想的烙印。這是回答愧二先生所提出問題的一把鑰匙。
一,建立錦衣衛。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建國后,由于他猜忌多疑,怕大臣對他不忠,因此時時刻刻充滿戒心,要求大臣出朝之后也要對他恭恭敬敬,便設法派密探四出巡視。這是錦衣衛以及明朝特務機構的雛形。
后來,明太祖朱元璋以親信密探曰“檢校”,負責偵察在京中官吏的大小之事。直至洪武十五年(即1382年),朱元璋正式建立錦衣衛組織。
在朱元璋駕崩前,因錦衣衛“非法凌虐,誅殺為多”,于是大削錦衣衛的權力,后來,靖難之役發生后,明成祖朱棣為了壓制臣民對他的不滿,于是更新恢復錦衣衛的所有權力。錦衣衛直至李自成起義滅明后,才可說是正式結束。
錦衣衛中的“衛”是指“皇帝親軍”。在錦衣衛組織當中,皇帝為直接的管理者。而在組織之內,最高的領導為指揮使,是為三品官階,佐官有同知、僉事、鎮撫以及千戶等,部屬有將軍、力士與校尉,并設經歷司和鎮撫司,在朱棣成為皇帝時,又新設北鎮撫司,其任務是“專理詔獄”。最高級至最低級說明錦衣衛的官階是為:指揮使、千百戶、總旗、小旗等十七個官職,其余的職位,史書上并沒詳細描述。
其中,經歷司主管文書的出入,而鎮撫司為其核心部份,職理獄訟,后分為南北司,北司理刑獄。當中,錦衣衛是無必要向皇帝直接表明案情,可以自以主張,并設有獨立的法庭以及監獄,那就是說,錦衣衛和朝廷中的刑部都有公堂,有權拘留和進行對疑犯的審判,稱之為“詔獄”或是“錦衣獄”,即為皇家監獄。
而在錦衣衛所處理的案件中,“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與大理寺是無權干涉的。另外,若果有錦衣衛逝世,該位錦衣衛的親屬,如親兒或是親兄弟可成為其替補,無兒或兄弟則會于市上選擇合條件的人作為代替,令錦衣衛中不會出現職位有空缺的情況。
由此可以看出,錦衣衛的建立,就是為了監視、打擊、威脅官僚士大夫階層,是皇帝直接控制的“內控”官員士大夫的特務機構。所謂詔獄,就是皇帝為了繞過三法司等正常的司法審判機制,直接管轄威脅皇權的重大案件。因為不經正常審判,加上錦衣衛那些殘酷無比的逼供刑具,不管是否有罪,一入詔獄,很少能夠生還的。
尤其使得斯文掃地的,是那個朱元璋發明的“廷杖”制度。朝臣在殿上頂撞了皇帝,立即要人拿著大板子,當眾拉下大臣的褲子打屁股,如果說是懲罰,不如說是一種故意的羞辱。對于自古倡導“士可殺,不可辱”的士大夫來說,是比殺頭還要難以承受的事。朱元璋就是要用那個大板子打掉士大夫的自尊和羞恥心。
什麼叫笞、杖?按照明朝刑法的五刑圖,一圖五種刑罰:笞、杖、徒、流、死;二圖七種刑罰:笞、杖、訊杖、枷、扭、索、鐐。笞,大頭徑二分七厘,小頭一分七厘;杖,大頭徑三分二厘,小頭二分二厘,笞、杖、訊杖,皆長三尺五寸,都以荊條為之。所謂笞,就是比杖小一點,用以處罰輕罪者,而那廷杖就是個大家伙,打起人來,往往有致死者。
不可否認,朱元璋作為開國皇帝,對完善明朝的法令制度還是有貢獻的。比如秦漢那個殘酷無比的一人犯罪株連全家甚至九族的“連坐法”,“親人包庇罪”就是朱元璋廢除了的。他說:“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漢仍秦舊,法太重。”“子訴父枉,出于至情,不可罪。”“子論死,父救之,情也,但論其子,救其父。”他就是用這些話,否定了主張連坐、株連的大臣的主張,不能不說是他的一大貢獻。
但是到了他的那些不肖子孫手里,卻把他的那殘酷的一面發揮的淋漓盡致,他也是難逃“始作俑者”的責任的。
看看那個把責任都推在大臣身上的崇禎吧!
崇禎十五年,即明亡的前二年,禮科給事中姜埰、行人司熊開元分別上疏論言官事及彈劾首輔周延儒,觸怒了崇禎皇帝,崇禎一怒,把姜、熊二人下到北鎮撫司大獄里。
按照規矩,入獄先受刑一套。何謂一套?就是一拶敲五十,再一夾敲五十,杖二十。一套過去,人已半死。當時正值嚴冬,冰雪交集,寒風刺骨,姜、熊受刑之后,身嬰三木(頸、手、足同時被枷的刑具),血流貫械,無鋪無蓋,無水無食。三日過后,再來一套,崇禎務必要他們招出背后指使者。姜埰氣息將絕,唯用手指蘸著口中鮮血寫了個“死”字,半句也不招認。崇禎皇帝大怒,指責錦衣衛用刑輕,敕令一拶一夾各敲八十,杖三十。獄官正要用刑,一道密旨又到了,上寫道:“姜埰、熊開元務必打死,只說病故。”
錦衣衛官駱養性不敢執行密旨,上疏奏道:“如果二人當死,陛下就該明正典刑,如若由臣秘密處死,天下后世將謂陛下為何?”他同時又把崇禎的密旨偷偷告訴了幾位大臣。于是都御史劉宗周上殿力爭,崇禎仰著腦袋只看大殿的房梁,聽也不聽。從早晨耗到中午,宗周也不肯退下。崇禎大怒,便把他削職為民,趕出朝廷。僉都御史金光宸奏保劉宗周,崇禎認為他們狼狽為奸,欺君罔上,也立刻奪職除籍。接著兵部侍郎、都給事中也上殿為姜、熊二人說情,崇禎總算給了個“面子”,收回密旨,姜、熊二人各廷杖一百。一般來說,杖至六十即有死者,崇禎還是非要追兩個人的性命不可。
執行廷杖的日子到了。崇禎皇帝惟恐杖下留情,特別派遣他最信任的兩個大太監曹化淳、王德化監刑。文武百官都身穿大紅衣袍,排列在午門外西墀之下觀刑。左面二十名太監,右面三十名錦衣衛,下列旗校一百名,全都是身穿緊袖衣,手執硬木棍,威風凜凜,殺氣騰騰。廷杖還未開始,觀刑百官先已心驚膽戰了。不一會兒,姜、熊二人被拖進刑場,曹化淳宣讀圣旨完畢,一場血腥的暴行就開始了。姜、熊二人被扒下衣服,按在地上,一個特制的麻布兜子套了上去,連胳臂帶脊背全部被緊緊地束縛住,一絲也動彈不得,只能露出口鼻喘氣;雙腳被捆在一起,由兩名大漢按住,兩條胳臂各由一名大漢壓住;再有一名大漢騎在脖子上,兩腿夾住腦袋。“犯人”被五名大漢牢牢按住,只留下腰臀受杖。執刑者又是兩條漢子,一人一根木棍,交替掄下,而且十棍一換人,只恐氣力不濟,棍下有弊。一百杖下來,棍子折斷好幾根,再看“犯人”,已經滿嘴是血,熊開元居然還有一口氣,而姜埰已然氣絕,他弟弟口含人尿送到他嘴里,他才有了氣息。
姜、熊二人奄奄一息,被拖進刑部大獄。當代名醫呂邦相親來診治,流著眼淚道:“青痕已經過了膝蓋,不能治了。讓我試試吧。如果七天之后知道疼了,那你們就感謝上蒼吧。”半月過去,爛肉割下了一斗多,姜、熊二人居然蘇醒了。
第二年京師夏天瘟疫流行,獄中囚犯死者枕籍。崇禎命令刑部清獄,刑部擬把二人監外執刑。但名單遞了上去,崇禎就把二人的名字勾了,道:“這兩個惡人怎么能放出去!”
這年年底,熊開元彈劾的那個周延儒終于東窗事發,勒令自盡了。熊開元早發奸狀,當改罪為功。于是有人就提出把二人釋放。不料崇禎說道:“我就是惱恨他們不向我低頭,與他們彈劾周延儒有什么關系!”
………
你看看,就是這麼個崇禎,自己搞垮了明朝,自殺前,好要把責任全部推在大臣身上,可不悲夫!
二,萬惡的東西廠。
東廠系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于北京東安門北;西廠系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設于舊灰廠;大內行廠系明正德初年設立。東、西廠或大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太監充任。廠與衛職權基本相同,但錦衣衛為外官,奏請需用奏疏,不如東廠等太監親近,故廠的勢力大于衛。錦衣衛偵伺一切官員,廠則偵察官民和錦衣衛,內廠則監視官民和廠衛,而由皇帝直接領導與監督所有偵察機關,構成一整套偵察特務機構體系。廠衛均可不經司法機關,直接奉詔受理詞狀,逮捕吏民,用刑極為殘酷,致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
明成祖時期為清除建文帝余黨和體察民情,一方面恢復和加強錦衣衛,一方面于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宦官提督但任。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只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準,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宦官干政之端。
西廠,明憲宗于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設立。叫西緝事廠,簡稱西廠。由大宦官汪直提督廠事,其權勢超過東廠。汪直以西廠為據點,勾結一些朝官結黨,排除異己,陷害忠良,威勢傾天下。西廠特務偵緝各地,引起朝野反對,后被迫撤銷。明武宗時大宦官劉瑾專權,又恢復西廠,后劉瑾倒臺被凌遲后又被撤銷。
大內行廠,明武宗時大宦官劉瑾專權,乃設大內辦事廠,即大內行廠,簡稱內廠,由其親自統領,比東廠、西廠尤為酷烈。武宗以前,廠、衛分立,更迭用事。此時,東廠首領丘聚,西廠首黨谷大用,錦衣衛指揮史石文義,皆劉瑾死黨,以致廠、衛合勢,特務遍天下,并創立重刑,令官吏軍民談虎色變,人們視宦官如虎狼。明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以謀反罪被殺,西廠、內行廠被撤銷。
東廠除偵察京師官民外,連錦衣衛也在偵察范圍之內。由于東廠還要負責調查全國各地的情況,臨時派遣的特務最為廣泛,派出去的宦官或去監督軍隊,叫做監軍;或去征收稅賦,叫做稅監;還有提督京營,監督倉場,采辦貨物等,遍于全國各地,全都負有偵緝的責任。
孔子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說透了皇帝和士大夫的關系。皇帝把他的大臣、士大夫當做敵人,羞辱之不足,繼之以打殺,到頭來真的成了“孤家寡人”,像明朝皇帝們這種寡情少義的舉措,尤其是逮捕殺害大批東林黨人那樣傷天害理的迫害知識分子的種種行為,難道還能指望不出現“三百年來養士朝,如何文武盡皆逃”的悲慘局面嗎?
本文材料取自《明史》、《論語》及網友的一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