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奉勸我們不殺生的意義何在?
2011年07月12日 來源:鳳凰網(wǎng)華人佛教綜合
解脫之道(圖片來源:鳳凰網(wǎng)華人佛教)
佛教勸我們不要殺生,其意義有四種。
(一)殺生害命,罪業(yè)深重,不能入佛門解脫之道。
大智度論云:“諸余罪中,殺業(yè)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二)殺害眾生,違背大慈悲心。
(三)眾生(梵語bahu-jana)皆為過去生中父母,親戚朋友,因此帶來因果循環(huán)故。
(四)悉具佛性(梵語buddha-dhatu):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不可殺,依佛的境界觀看一切眾生,將來都可成佛菩薩戒云:“當(dāng)知汝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
基于這四點,佛教是主張不殺生的,主旨在于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quán)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fā)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雖然佛經(jīng)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果報是有的,但也并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養(yǎng)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