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價格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是推進市場化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縮小政府定價范圍,實行公開透明的市場化定價,有利于維護生產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合理的價格信號促進市場競爭,破除壟斷,撬動社會資本投資,以結構性改革的成效推動轉方式、惠民生。
新聞分析
這次會議透出的信息表明,我國即將加速啟動一系列價格改革,進一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減少政府定價項目,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將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健全科學合理的價格調控體系和公開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服務價格方面,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衛生領域,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滿足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放開醫保目錄中低價藥品價格。
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許多產品和服務價格具備了全部放開的條件。比如藥品價格,隨著醫保制度的完善和藥品市場發育的成熟,藥價不合理上漲得到有效遏制,制定最高零售限價實際上與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存在功能重疊,而已經放開價格的藥品也未出現明顯價格波動,全部放開的條件越來越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