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組織透明度低是個老問題,過去幾年里一個名為“中國基金會透明指數排行榜”的調查,顯示的情況也類似。成因雖然復雜,但不透明一定不是好事。不僅如此,大部分明顯不符合法規要求的基金會,也順利通過監管部門的年檢。而一些明顯是公益慈善組織的機構,卻因為掛靠等問題,只能以企業方式存在。為了避稅,一些企業形態存在的公益組織,也就不敢公開財務信息。當然,這只是少數,更多的公益慈善組織確確實實是透明度很低。
中國慈善機構不被信任的根源,就在于不透明。在經歷一系列負面事件之后,2012年,民政部啟動建設“中國公益慈善信息報送平臺”,擬強制規定公益組織均須公開慈善捐助信息,包括接收捐贈、款物使用、受益地區等若干項民政部還準備出臺公益慈善捐助信息管理辦法,強制規定公益組織均須公開慈善捐助信息。應該說,民政部施行捐助信息強制披露制度,是對中國慈善體制的有益完善,更是對捐贈者權益的維護。
但如很多網友所言,這項制度是否僅僅徒有形式,而非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益透明。從技術層面說,實現捐助信息徹底的公開透明已經不是問題,但就怕不認真。當然,捐助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只是提高公益慈善組織透明度和運行規范的一個方面。更需要相關部門制定好公益組織規則,從根本上推進公益事業的進步。沒有什么公益慈善組織生來就一定規范,在良好而完善的規則之下,各種公益組織才能良好發展,讓尚處雛形階段的中國公益事業蓬勃生長。
值得一說的是,公開、透明雖然是任何公益組織兌現慈善承諾的必須之舉,但不是全部。如果碩大的中國只有少數公益組織,無論公益規則多么嚴格,無論這些組織內部治理多么完善,其能量和能力依舊渺小。大量繁榮、多樣化的公益組織的存在,無疑將幫助更多人,也能使公益事業的效率、效益更高。因此,我們不僅是要推進(半)官辦及目前其他公益辭職組織信息公開,讓更多可信、高效、專業的慈善機構增加和發展,方是標本兼治的良藥。
成熟的市民社會國家,有各種細分、多樣的社會組織,在生活、經濟、心理等多個方面提升人的幸福感,并實現社會穩定。反觀我們,各類社會組織還很少,公益門檻很高,導致競爭不充分、服務質量不高、效率低下、黑幕重重。由此觀之,在實現公益組織信息透明的同時,為公益事業松綁,培育更多的公益組織和人才顯得非常迫切。
如上文所述,為公益組織松綁并不是說很多社會性、公益性事務不需要政府參與。政府參與慈善事業最好的途徑,不是直接參與,而是制定良好的規則和日常監管,包括在強制公益慈善組織提高透明度等問題上,可以有更多作為。這既節約行政成本,也提升公眾的信任感,更根本在于保證慈善事業的質量和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