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記者,是武威市有關部門負責人發出的指令,由當地公安機關具體執行,按照他們的說法是“公事公辦”,其實是權力任性。他們查驗過記者的記者證,記者身份沒有造假。其實蓋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大印的記者證白紙黑字寫著:“各級人民政府應為持本證進行采訪的新聞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但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顯然無視這些規定,而要警方“把東西刪干凈,把人送上高速,離開武威”。這不僅沒有任何法律和文件依據,實際上還是一種越權濫權行為,非權力任性而何?
保護生態環境,現在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要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3月24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在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之外,再加入“綠色化”,把“新四化”概念提升為“新五化”。防治環境污染,則是綠色化的一條底線要求。
在環境污染的治理上,媒體及其記者扮演著一種監督者角色。無論是甘肅騰格里沙漠排污事件,還是去年內蒙古的類似事件,事后當地都反思說,是因為“監管上不太到位”,導致“企業出現了偷排漏排的現象”。而事件之能夠大白于天下,其中都有媒體記者的功勞。
武威涼州區對媒體記者避之如瘟神,動機實在可疑。據記者調查,榮華工貿排放的污水雖然大部分已被抽走,但留存的污水仍有數個足球場大小。而更令人心驚的是,榮華工貿對部分污染地直接進行了填埋處理,部分污水和底泥已被掩蓋在厚厚的泥沙之下。這與此前媒體報道中的“據了解,留存的污水大部分已運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完畢,對底泥的處理將待專家論證后再實施”完全不符。如果記者的調查屬實的話,意味著武威當地可能在沙漠污染治理上欺騙公眾。
騰格里沙漠違法排污事件之后,治污的效果到底如何,令人擔心?顯然,這樣的效果不應由當地官方單方面說了算。將治污過程陽光化,向媒體監督開放,也應是治污的應有之義。
驅逐記者,隱瞞治污實情,這個事必須有個說法,并有人為之負責。如何對待媒體記者的深入采訪,檢驗一個地方政府治理環境污染的誠意。一個地方如果真想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就不該拒絕環境信息的透明與公開。去年,寧夏中衛和內蒙古境內的騰格里沙漠發生排污事件經媒體曝光后,兩地都進行了整治,并主動邀請記者回訪治污情況。相比武威將記者押解離境,這才是治污整改應有的負責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