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不僅披露了截至目前的壹基金善款使用數據,同時以五年為周期,詳細公布了2013年至2017年,前兩個年度的資金使用情況和后三個年度的資金使用計劃。
一年前,壹基金公布的蘆山地震一周年工作報告引起質疑,質疑方以“募款多,花錢拖”為由向壹基金開炮。這場口水戰為公益界留下了極有價值的話題,即救災捐款是不是花得越快越好?
錢應該什么時候花,花在哪些方面,其核心是災區需求,受益人的需求決定了善款流向。簡單來說,災區老百姓需要什么,善款就用來做什么,老百姓什么時候需要,就什么時候做。基于災區需求和機構使命這兩個維度,便是公益組織在災區花錢的路線圖和日程表。
同時,必須注意到,救災資金的使用有其本身的科學規律。在災后重建過程中,公益組織須兼顧政府對災后重建的總體規劃布局、與捐贈人約定、項目實施的合理周期等。比如捐資建校,從選址開始,就必須符合災后重建總體規劃,進而需要設計圖紙、確定預算、簽訂協議、工程施工、完工驗收等。根據學校規模,這樣的災后重建項目周期少則一年,多則兩三年。所以,捐贈資金的使用顯然不是想快就可以快得起來。而一味比誰花錢花得快,未必是好事。
在一年前的風波中,未見壹基金大額捐贈人質疑捐款未及時使用的情形。由此可見,在向捐贈人說明災區需求及履行捐贈資金的使用約定上,壹基金盡職盡責。
基于需求,恪守承諾,尊重規律,以上三點應當成為救災及災后重建中善款使用的原則共識,而不必在時效上較以錙銖。
如今,蘆山地震已經進入任務更為艱巨的三年災后重建階段,社會組織如何發揮作用,確保善款使用績效達到最佳,成為擺在眾多社會組織面前的一道考題。
以筆者近年來參與幾次重大地震救災的經驗,災難發生后,第一時間的生命救援依賴社區居民自身。災后重建中,最為核心的重建力量也并非公益機構,而是災民自救。如何提高社區的減防災能力,打造韌性社區,從而防災于未然,減災于突發,越來越多地為更多的基金會關注。
中國扶貧基金會在“云南魯甸地震”后舉行的災區需求評估報告發布會上,正式提出“以人為本,建設韌性社區”。
一些資助型的基金會也開始關注災后重建的深層次問題。
2014年12月,由南都公益基金會、福建省正榮公益基金會聯合資助開展的“中國災后社區重建行動學習網絡”在魯甸舉行首期培訓班,學習網絡為期三年,40余家活躍在歷次救災現場的公益組織負責人參加了培訓。學習網絡有三項目標,支持一線行動者與民眾一起努力,實現災后社區重生;梳理國內外社區災后重建經驗和教訓,總結中國災后社區重建的本土化模式和方法,以便更好地指導實踐;形成一支核心的災后重建的行動者支持網絡,在災害發生時,可以在信息、資源、人才等方面實現共享。
汶川地震的災后重建中,曾出現過基金會之間或基金會與政府“爭搶”援建項目的情況,造成善款“撞車”。在蘆山地震中,這種情況基本沒有出現,筆者當時在蘆山災區一線深有體會,公益組織工作效率大為提高。在政府與社會組織協同、社會組織行業協同方面,蘆山地震的災后救援樹立了一面旗幟。這是基于汶川地震以來,一系列救災實踐中的經驗教訓總結并由此形成的機制創新。
兩年后,回望蘆山,看到的不僅是戮力同心的團結一致,更是政府與民間社會在焦灼的救災中,忙而不亂地有序協同。
2013年4月25日,震后第五天。四川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設立社會管理服務組,旨在引導和組織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
4月28日,雅安抗震救災社會組織和志愿者服務中心正式運行,對前來參與救援的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進行報名登記。政府主動拋出橄欖枝,向一線救災救援和災后重建的公益組織鋪平政社協同之路。
同日,由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壹基金、南都公益基金會、騰訊公益基金會五家基金會聯合發起的“基金會救災協調會”在雅安的一個簡陋招待所正式成立。在一線的基金會從此有了一個協調一致的機制,不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基金會之間的項目“撞車”,也使得與政府之間的對話協商更加高效。
蘆山救災一線,一群參加過汶川救災的民間志愿者湊到一起,合力推出了民間草根組織和志愿者的“救災大本營”。大本營起灶做熱菜熱飯,解決了零散志愿者食宿保障問題;在營地互通信息,解決了前線信息混亂,行動無序的問題。
公益機構各展所長,協同合作,在蘆山地震中開始萌生,“拼圖式救災”的價值越來越多地得到肯定。“云南魯甸地震”,四川省成都市和川公益發展中心、成都高新區益眾社區發展中心、成都根與芽環境文化交流中心、成都高新區美錦社區公益發展中心等四家民間組織聯合發起的安置區服務項目“活力藍帳篷”將“拼圖式救災”模式進一步規范化,他們分別將自身所專注的生計恢復、鄉土教育、環境衛生和兒童保護結合在一起,組成救災拼圖。
從汶川到蘆山,在我國這樣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如何做好減災、防災、備災、應急和災后恢復重建,不僅對于政府,對于各個社會組織都是很大的考驗。花掉數億元善款很容易,如何確保善款使用績效,政府和社會組織要做的都還有很多。
(作者為四川省成都市和川公益發展中心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