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這種新聞,總是久久不能平靜。如果說,拐賣兒童罪不可赦的話,由親生父母加入的出賣自己的孩子就更加讓人感到匪夷所思。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當警方將解救出來的孩子送到親生父母面前的時候,他們卻選擇了不認領。如此就追問,“親生父母賣自己的孩子”這樣的悲劇背后到底存在著哪些問題,何以讓這樣的違背倫理和法律的事件暢通無阻?筆者觀察到,這些出賣自己孩子的父母所在的地方都不是發達地區,如山西忻州和四川涼山,這都是相對貧困地區。那么,是否在親生父母賣孩子背后隱藏著更多的社會問題呢?是不是有哪些不可調和的矛盾引發人們做出如此喪盡天良的舉動呢?
父母與孩子的關系,人們通常用“虎毒不食子”來形容。但在賣自己孩子這里,我們根本看不到這樣的邏輯,更多的乃是毫無人性的表達。那么,這些親生父母賣自己孩子的真正動機是什么呢?獲利可能是最好的解釋。然而,如此通過出賣孩子獲利的父母如果真的在改善自己的生活,是不是就情有可原了呢?當然不能夠原諒,只是增加了更多悲戚成分。如此行為已經違法且已經違背道德倫理,理應受到社會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
其實,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在出賣親生孩子這件事上,買和賣都罪大惡極。買的人在骨子里是存在著延續香火的觀念,或者是由于自己不能生育,或者是因為自己不能生兒子,所以就走上了購買孩子的道路。而對于出賣孩子的人來說,或者是因為自己貧窮,或者是由于遭受了人販子蠱惑。而如何斬斷存在于買和賣之間的錯綜復雜的利益鏈條,才能夠真正實現釜底抽薪,也才能夠讓親生父母賣孩子這樣的人間悲劇得到遏制。
那么,如何才能夠斬斷買賣孩子背后的土壤呢?對那些出賣孩子的父母來說,如果他們真的因為貧窮的話,只要改變他們的生存狀況就能夠做到;而如果這些出賣孩子的父母只是想通過出賣孩子而不勞而獲的話,我們就只能夠動用法律的武器,將這種賣的行為遏制。而對于買的人來說,深深根植于他們心中的傳統觀念如果不能夠根除,就一直會存在這樣希望通過購買孩子來改變自己的念頭。由此可見,“親生孩子賣孩子”并非只是簡單的買,更是有關為啥買,只有將買和賣行為同時關進法律的籠子,才能夠根除買賣孩子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