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費者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是現代法治建設題中應有之義。也只有這樣,消費者維權才無需當眾哭訴、以鬧取勝。
“大鬧一場”后,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迎來了和解。據報道,4月16日晚,維權女車主和西安利之星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內容包括更換同款奔馳新車,但依舊是以貸款的方式購買;對該車主此前支付的1萬余元“金融服務費”全額退還;贈送其十年“一對一”VIP服務;為其補辦生日等五項,與該女車主之前提到的八點訴求部分對應。
經過一場輿論風波,奔馳女車主的維權行為終于得到了回報。
但一些余怒未消的網友對這一結果表示失望,認為奔馳女車主既然已被輿論視作“維權斗士”,就應該與西安利之星“死磕到底”。這無疑是強人所難。目前情勢下,女車主做出的選擇,相信都是經過深思熟慮,是基于理性評估后可以接受的結果。正如她所說,“以我個人能力推動到這一步,已經是成功了。”
外界完全沒有必要因此事的標志性意義,就拿道德的高標去裹挾女車主的選擇,將其推上替大眾發聲維權的前臺。畢竟,她此次維權訴求的初衷,就是一個公平的說法、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承載不了太過厚重的“代言人”之類期許。
而且,目前看來此事也還沒有結束。雙方和解只是個人層面上的,對于涉事4S店,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表態:該事件涉嫌的違法違規問題,仍將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而這無疑已經是此次維權事件更大范圍內的“成功”了。
此事確實是一個女車主“鬧起來”的,但這并不是無理取鬧,而是窮盡了所有辦法之后的無奈一“鬧”,所以它才能引發共情,形成輿論情勢,倒逼事件走向“成功”解決。
其哭訴維權讓汽車銷售行業長期以來的亂象得以周知天下。無論是賣已庫存10個月的“去年款”、出事就拿“三包”搪塞,還是巧立名目亂收費,這些亂象絕非利之星一家。但此次事件讓這些亂象得到了普遍關注,也不可避免地被置于法治視野下打量、評判。4S店們今后恐怕不得不對其“潛規則”有所收斂。
女車主也以其實際行動告訴所有消費者,維權要勇敢,無論是大企業還是大品牌,遭遇不公就要敢于為自己爭權益。而其遭遇也引發了社會對整個服務行業供給側升級的關注,不僅是汽車銷售業,旅游、酒店、飲食、中介代理等行業都不同程度面臨著服務升級的問題,這也意味著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需要優化升級。
當一個中產消費者放下體面,選擇以非常規手段維權時,我們看到了消費者維權的弱勢局面。因此,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成功,是弱勢的消費者對強勢商家的勝利,但這畢竟只是個案的勝利——最新消息顯示,當女車主實現和解時,其他奔馳車主前往西安利之星要求退還“金融服務費”,卻遭到拒絕;而幾乎就在同時,鄭州、深圳等地都有汽車消費者陷入維權困境、無法實現訴求的消息。
事實上,任何典型個案都會抬高同類事件潛在的新聞報道門檻。今天奔馳女車主爬上車蓋哭訴維權是新聞,明天發生的類似事件也能“搭車式曝光”,但到了后天,其新聞效應可能就已寥寥,而這就可能導致其他權益受損的消費者選擇另外的極端方式去維權。
一個消費者僥幸維權“成功”,但我們也看到不少消費者卻深陷維權泥淖而不能自拔,而這也正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和相關機制不夠完備、力度欠缺的現實反映。以此而言,及早優化、升級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為消費者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是現代法治建設題中應有之義。也只有這樣,消費者維權才無需當眾哭訴、以鬧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