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先華家住新洲區舊街新集社區,老人每月主要經濟來源是她撿垃圾換的錢、兒子在外地打工寄回的錢和政府發的津貼。
老人多次拒絕兒子請保姆照顧她的提議。為減少生活支出,老人家里的煤氣也只在兒子回家時才用,平時做飯都是燒自己在外面撿回來的柴火。
8年前,4歲男童小梅的父親去世。母親身體不好,說要將他送人。路過的鄭先華心疼小梅,就把他帶回了家。
小梅上小學時每年學費和生活費近4000元,進入初中后每年費用8000多元,這些都是鄭先華省吃儉用及從兒子給的生活費中擠出來的。此外,鄭先華還長期資助了7位孤寡老人。
有人不理解鄭先華的舉動,背地里叫她“苕婆婆”。可鄭先華卻說:“我是從舊社會苦過來的,習慣節約用錢,每天凍不著、餓不著就很滿足了。只要我有點能力,就要給這個社會幫點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