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和個體戶從業人員其實已經成為我國最大的就業群體之一,截至2004年底,個體工商戶達到2350.5萬戶,個體私營企業的從業人員達到9604.36萬人,而小企業和個體戶的權益卻始終處于無人關心,無人關注的境地。其中融資困難和過重的處罰是中小企業生存的最大危機!
《中小企業促進法》在頒布之處也曾熱熱鬧鬧過一陣子,現在基本上已經成為一個歷史事件和一紙空文。05年2月份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很有新意,但仍然沒有關心小企業和個體戶的實質性東西。
我們呼吁,依法行政從依法保護(或處罰)個體私人小攤做起!
一:制定(地方)法規,把微小型企業和個體戶按自然人看待,不施以過重的處罰。
個體工商戶在法律地位上應等同個人看待,對其所施加的處罰應該是最低檔次的。個體工商戶的構成人員大多數為城鎮失業人員、下崗工人,失地農民、進城謀生農民——主要構成人員是典型的城市弱勢人民。
為數最多,從業人員最多的小企業、微小企業和個體戶在政治地位上是非常弱勢的,除了融資困難這個大家認可的話題外,還有一點就是“過重的罰款和收費”是嚴重影響其生存的最重要因素。工商、物價、技監、衛生、勞動、公安……都可以處罰垮一家小企業、個體戶,原因是相關部門在實施處罰時往往沒有把個體戶、微小企業按個人來看待,而是作為企業來看待,造成房地產公司罰三五千,兩三萬,一個幾十平米的小店也罰三五千,兩三萬的場景。前者無關痛癢,后者則可能全家失業,傾家蕩產。
作為最下層卻又解決了最多城鎮人口就業吃飯問題的小企業、個體戶是不能按適合于大中企業的勞動法規,稅收征管辦法等法規的。比如,很多數個體業主都沒有余錢購買保險的時候,他們怎么來給雇工購買保險?他自己都從早到晚一年365天守小店時,怎么叫他給雇員多少假期?勞動局的處罰動輒幾千幾萬,實際上就是讓個體戶和他的兩三個雇工(也許就是他的親人和朋友)同時失去工作,失去生活的來源。這些最微小的企業,不論業主還是員工,他們最根本的要求就是生存,也就是能夠吃飽一點,吃好一點。更多的要求他們是辦不到也只有死路一條的。
二: 大力度調整工商部門職能(建議中央政府),改管制型工商為監督和服務型工商。
個體是1--7人,是經濟成分最弱勢群體。有的就是一個人,夫妻;兄弟;姐妹。象合伙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都不收取管理費,不是在一個起跑線上競爭,越弱勢群體越加重了他們的負擔。現在農民各種稅費都免了。城鄉最弱勢群體也應該不收取工商管理費。事實上的現狀是各地工商部門動用國家強制力量,除了按營業額的4%(一般也就是很多個體戶20%——50%的純收入)榨取小個體戶的血汗錢外,還任意的抓小辮,亂罰款,讓上億的城鎮普通公民處于驚恐,壓抑,和絕望,憤怒的境地。
按414號文件收入使用范圍規定,用于個體協會經費開支等,實際上這個機構存在沒有必要,只收錢。無論誰,中國的公民都得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府依法行政,個體戶尊紀守法。個體戶把這個錢剩下了,交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解決這個弱勢群體老有所養。因為他們沒有單位,人老了,生病了誰來管。小門小店今天開業,明天倒閉了。給這部分人取消管理費,上三險。解決國家社會后顧之憂。不然這部分人下來,也得加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線里,更加重了國家的負擔。
四川、重慶2004年取消了工商費,贏來了萬民歡呼!然至今日不少偏遠地方又死灰復燃地收起了工商管理費,法寶依然是運用工商局的強制權力。
調整工商局職能應該把這個政府機構不必要的限制個私經濟發展的過大的權利取消掉,調整為一個為主要為個私經濟服務的部門,保護市場次序,維護企業權益,執行國家法律的部門。
三:建立真正的維護微小企業和個體戶的協會
政府、主流媒體和輿論在給予了農民和下崗工人于以同情和關心的同時卻忽視了解決大多數農民和下崗工人就業和生存的微小企業和個體戶的生存與發展問題。其實個體工商戶和他們的微小型企業正是前者最大的就業和生存渠道。
政府應把鼓勵和支持獎立屬于個體勞動者的民間協會,以此作為政治改革的一個部分,讓最弱勢最龐大的群體之一能夠有一個表達自己聲音的地方,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地方。鼓勵個體工商戶里的優秀分子入黨、參政、議政,促進小企業微小企業健康發展,真正為民族國家的復興貢獻一流的企業和人才。須知松下電器、本田技研也好,諾基亞、沃爾瑪也好……很多世界最優秀的企業都是從微小型企業,小企業開始的。
2006年新年伊始中央政府已經提出了今后我國改革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促進服務業的發展,消除一切歧視性和不利于服務業發展的障礙,因為服務業的衰關系到中國的改革在現在這個關鍵時候能否克服瓶頸再上層樓,服務業的興旺關系到和諧社會的確立,普通公民的就業和生存,國家和民族能否邁向更高層次的發展。
所有正直的人,所有真誠的勞動者都在期待著。
來源:人民網-強國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