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打擊行賄受賄的法律,我著急-----
QQ:615835080
關于打擊行賄受賄的法律,難道不能改一改?
我想把相關法律稍微改一下,這樣的事就可以減少一大半。譬如:行賄者和受賄者治罪的量刑一樣(公檢機關查出來的)。如行賄者自首或舉報,這樣就給他免罪,而且追回的贓款一半歸還給他,另一半上交國庫。
這樣受賄者就人人自危,就不敢輕易受賄了。這樣簡單的事,有權的人不是想不出,而是當官的舍不得改吧?不是說當官的不聰明,沒能力。而是他們的精力和能力都用到應付上級領導那里去了,用到跑官和買官上去了。這是什么原因呢?這就是體制和制度問題。這些誰都清楚,而且早就清楚,難道你胡錦濤這樣一個最好的班子也不敢改嗎?以前朱熔基時代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人礙著改不了,現在你們還得慢慢來,舍不得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