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Ⅷ因子制劑等血液制品進口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各口岸藥檢所,廣東海關分署,各海關、分關:
為了防止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簡稱AIDS)傳入我國,衛生部已于一九八四年九月會同經貿部、海關總署以(84)衛藥字第22號聯合發出通知,限制進口國外血液制品。通知發出后,有的省、市衛生廳(局)認真執行,嚴格把關,控制血液制品的進口。但有的省、市衛生廳(局)尚未引起重視,對進口血液制品既不控制,又不認真審查把關,仍在大量進口血液制品,且進口制品經檢驗不合格的情況也日趨嚴重。
目前,AIDS病在美國及西歐各國繼續蔓延,截止到八四年六月,美國衛生部門和醫生收到的AIDS病例數已達五千余例,死亡率高達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據國外資料報道,國外一些血友病患者或其他疾病患者在接受輸血或血液制品(如Ⅷ因子等制品)的注射后發生了AIDS病,表明Ⅷ因子制劑等血液制品存在著傳播AIDS病的嚴重危險,應引起高度重視。
AIDS病的病因雖已基本明確,但目前我國尚未建立AIDS病毒檢測系統,缺乏必要的診斷試劑,如繼續盲目地進口Ⅷ因子制劑等血液制品,勢必會將AIDS病傳入我國。
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防止AIDS病傳入我國,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現再次通知如下:
1、嚴禁任何單位進口Ⅷ因子、Ⅸ因子制劑等血液制品,如發現,由海關沒收交口岸藥檢所銷毀;
2、人血清白蛋白的進口,仍按(84)衛藥字第22號通知規定辦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嚴格控制。
3、入境旅客和國際運輸工具服務人員不準攜帶Ⅷ因子、Ⅸ因子等血液制劑入境,具體管理辦法,另行通告。
4、本通知自收到之日起執行。
附件:禁止進口的血液制品名單
衛生部 海關總署
一九八五年八月廿六日
附: 禁止進口血液制品品種名稱
一、血漿部分
1、冷凍人血漿
Human Plasma Frozen
2、液體血漿
Human Plasma Liquid
3、凍干人血漿
Human Plasma Freeze-dried
二、球蛋白
1、正常人免疫球蛋白
Human Normal Immunoglobulin
2、靜脈注射用免疫球蛋白
Immunoglobulin For Intravenous Administration
三,Ⅷ因子制劑
1、冷沉淀Ⅷ因子
Cryoprecipitated Factor Ⅷ
2、濃縮Ⅷ因子
Factor Ⅷ Concentrate
四、Ⅸ因子制劑
1、濃縮Ⅸ因子(又稱濃縮凝血酶原復合物)
Factor Ⅸ Concentrate(又稱,Prothrombin Complex Concentrate)
五、纖維蛋白原 Human Fibrinogen
六、具有傳播AIDS病危險的制品如濃縮血小板等。
材料提供:紅絲帶和守望家園(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