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衛生廳(局)、醫藥管理局(總公司):
自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五年,國內一些省、市的有關部門進口了多批人血丙種球蛋白,并通過各種流通渠道供應全國一些省(區、市)。由于八五年十月以前國外各血液制品生產廠家未對獻血員進行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因此,在已進口的人血丙種球蛋白中有部分批號的制品檢測出艾滋病病毒抗體陽性,給社會和使用者帶來很大的影響。為此,衛生部、國家醫藥管理局曾于一九八七年十一月聯合組織了調查組赴廣東、陜西、河北、天津等省、市,對國外血液制品的進口、銷售及使用等情況進行了調查,并專文呈報國務院在案。現將進口人血丙種球蛋白的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關于艾滋病病毒抗體陽性的丙種球蛋白的臨床使用安全性問題,在國際上至今尚有爭議。世界衛生組織多次召開學術會議對此問題進行研究,根據現有資料以及國內外專家的意見,此類制品基本上是安全的。世界上還未報導過使用此類制品感染上艾滋病的病例。因此,已經使用了此類制品的患者不必引起驚慌。
二、為慎重起見,現封存在庫的進口人血丙種球蛋白一律要進行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檢測結果抗體陽性的,可按報廢處理,由所在省、市藥品檢驗所負責監督銷毀。陰性的可以繼續銷售使用。
特此通知。
衛 生 部 國家醫藥管理局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醫藥公司,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檢驗所、醫藥公司,各醫藥一級站,各有關新聞單位
發:本部各有關司、局
材料提供:紅絲帶和守望家園(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