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共場所控煙條例將出臺
2010-05-18 05:55
本報訊 韓斌 范義兵 記者淦丹丹攝影報道:記者日前獲悉,2010年,南昌、深圳等七座城市將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下稱《公約》),擬在兩年內出臺或修訂本城市的公共場所禁煙法規。
南昌等7城市啟動“無煙環境促進項目”
為推動無煙環境促進城市項目,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國際防癆與肺部疾病聯合會(UNUION)協作的“無煙環境促進項目”于
醫療機構等4類場所要100%無煙
據悉,該項目擬在2年的執行期內,通過控煙網絡、法學網絡和媒體網絡的建設,促進7個城市按照《公約》第8條的要求,修訂和出臺地方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禁止吸煙法規,并保證法規的有效執行,首先在行政辦公大樓、醫療機構、學校、公共交通工具四類場所創建100%無煙環境,并以此為標桿,逐步推動全國其他城市和擴大的其他場所創建無煙環境。
把控煙當惠民工程來抓
7個項目城市的主管副市長在簽署項目合同時鄭重承諾:將促進城市無煙環境的建設,并把通過立法把減少二手煙對健康的危害當做政府保護老百姓健康的一項惠民工程。
在南昌市召開的全面無煙環境立法推進高層研討會上,副市長羅慧芬表示,為積極推進環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與低碳經濟建設,南昌市積極申報了無煙環境促進項目,并依托該項目成立了多部門組成的控煙工作協調和執行辦公室,全面推進無煙環境法規的創建工作。為此,南昌市還加大了媒體宣傳力度,使廣大民眾充分認識到吸煙和二手煙的危害。此外,南昌市各部門統一思想,緊密合作,在全市范圍內努力創建無煙行政辦公大樓、無煙學校、無煙公共交通工具、無煙候車(機)室(廳)等室內無煙環境。
推進控煙立法是實現全面無煙環境的保證
南昌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余毛毛表示,推進控煙立法是實現全面無煙環境的根本保證,實施全面無煙環境立法,不僅是符合《公約》第8條及其實施準則要求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讓民眾對該法規廣泛接受和認同,真正全面實現無煙環境依舊任重道遠。
國家控煙辦公室主任楊功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南昌市積極開展控煙工作,已走在了全國省會城市的前列。希望南昌市此次能通過有效的傳播,讓公眾和相關人員準備好,這樣的法律才是國家和人民需要的,而不是一紙空文。
記者獲悉,南昌市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仍在征求意見階段,不久將正式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