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業務今后“首問負責”
時間:2010年07月27日 來源:北京晨報
晨報訊 (記者 姜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天公布《社會保險服務總則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窗口服務人員在解釋業務和解答問詢時應熱情、耐心,并做到一次性告知;建立首問責任制,首問責任人應給服務對象提供明確答復,并及時提供職責范圍內的服務。
社會保險服務機構應公開公布包括咨詢、投訴等在內的電話服務號碼,并應規定電話服務的工作時間和人工接聽服務的響應時間。電話服務也應建立首問責任制,并建立服務電話記錄及處理的內部制度,確保通話內容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