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社會體制完善的一部分,政府在新“老人法”草案中特別強調了贍養人必須要“經常”看望、問候被贍養者。法律第一次明確的提出、規定了贍養人的行為準則問題。相信這也是泱泱中國逐步走向文明、法制的現代化社會,頗具象征意義的舉措過程。作為人類文明繁衍地之一的中國,素來提倡仁、義、禮、智、信的傳承。弘揚家和萬事興的傳統。而法制則是近代社會發展過程中,社會結構不斷自我適應調整的產物。所謂“血濃于水的親情”,在“有法可依”的常回家看看背后,似乎成為了一個極具諷刺味道的世情嘲笑語。對于新“老人法”中常回家看看的草案,首先遇到的肯定是執行層面上的可行度有多高?其次對于需要常回家看看大多數的社會階層來說,常回家看看需要的有心無力(忙忙碌碌一年所收獲得那可憐的報酬,除了支付那筆所費不菲的交通費用,剩下的面對一路瘋狂上漲的各類民生消費物資恐怕也只能望物興嘆了)則是實實在在的(柴、米、油、鹽的生活怎一個沒有錢就可以解決的了)。常回家看看,我們看見全社會(民生政治)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