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污染物排放標準出臺
2011年09月26日
環保部正式發布《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標準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2010年底,火電裝機容量為7.07億千瓦,累計安裝脫硫設施的裝機容量為5.65億千瓦,安裝脫硝設施的裝機容量為9688.5萬千瓦。
假設現有未安裝脫硫設施的機組中50%加裝脫硫設施,全部采用高效濕法石灰石-石膏法,安裝脫硫裝置單位投資為150元/千瓦,預計該部分需求約106億元;中電聯《電力行業“十二五”規劃》(未正式發布)預測,到2015年火電裝機容量將達9.33億千瓦,新增裝機的需求約340億元;排放標準提高促使現役機組中約三分之一進行改造,按改造均價50元/千瓦估算,對應改造需求約96億元。
綜上,未來5年,火電脫硫市場的容量將超過542億元。假設其中20%的脫硫機組采用特許經營的模式,到2015年,每年運營外包市場容量將達到94億元。新標準對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為100mg/m 3,要達到此標準則必須加裝后端脫硝設施,據此測算,“十二五”期間,脫硝市場的投資規模約為674億元,其中老機組改造規模為430億元;到2015年,每年的脫硝運營費用約為262億元。綜上,共計約1200余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