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志愿者公務員招錄有優先權
2011年12月05日
凡是能夠如實出具參加社區志愿服務及表彰情況證明的志愿者,在公務員等公開招考時,可作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的重要依據。
5日是第26個國際志愿者日,記者從北京市社區志愿者大會上獲悉上述消息。據介紹,優先權利還將體現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社會工作崗位選聘和社區工作者的招考中,相關證明也將作為學生思想道德評價、社會實踐評定、獎學金評定、評優的重要依據。
北京市民政局局長吳世民表示,北京將堅持組織招募和社會招募并舉、普通招募和定向招募共進、常態招募和應急招募結合,鼓勵依法登記或備案的志愿者組織自主開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同時,按照“居民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則,突出社區重點服務對象和重點服務領域,滿足民生服務需求。
據透露,考慮到社區志愿服務組織當前自身造血功能還不強,各級政府和民政部門將在場地、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社區志愿者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有關服務態度、服務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妥善解決社區志愿者服務期間的保險、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問題,維護社區志愿者的正當權益。
截至今年11月底,北京市社區志愿者隊伍已達1。64萬支,登記注冊人數達到了75萬余名,涌現出了“京城活雷鋒”孫茂芳、“指路大王”謝亮等享譽全國的優秀代表。“十二五”期末,北京市的社區志愿者注冊率將力爭達到居民總數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