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慈善法”將加速推進
2011年12月06日
明年,首都“慈善法”有望加快推進,規范在京慈善公益組織的募捐行為。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慈善辦主任、首都慈善公益組織聯合會副秘書長程立巖表示,在國家“慈善事業法”一直沒有出臺的背景下,首慈聯明年將全力推動北京市出臺慈善事業地方法規,將慈善公益組織的募捐行為的公開透明納入到法制軌道。
首都慈善立法已醞釀五年,目前已形成比較完善的草案。2009年底,北京市民政局還就慈善立法開展網上問卷調查,征集公眾意見。
目前,已有江蘇、湖南等省先后規范了慈善事業發展的地方法規。程立巖認為,首都“慈善法”的制定,時機已成熟。在地方法規的保障下,北京的慈善公益事業,將加快構建政府、捐款人和社會公眾的三方監管體系。
公示募捐去向須落實到項目
目前,“慈善公開透明”僅是政府的行業指引或規范性文件要求,沒有統一法規支持。比如,民政部門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依據現行的條例,只要求慈善公益類組織在年檢時,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要向社會公開。具體慈善項目的收支情況和項目效果,仍有很多慈善機構未公開。
程立巖介紹,未來的首都“慈善法”應把所有在京慈善公益組織都納入行業化監管范圍,要求慈善公益組織的募捐款物去向必須落實到具體的慈善項目,及時公示。有條件的慈善公益組織,還應在官方網站建立查詢系統,以供捐款人和公眾隨時查詢、監督。
微博“曬項目”也可被接受
程立巖說,現在募捐行為公示的渠道非常多,例如報紙、電視、網絡。一些民間慈善機構,雖然沒有條件建網站,通過微博公示自己的慈善項目和募捐行動、捐款去向,“現在也被公眾接受、信任”。
■ 背景
今年6月以來,中國紅十字會、河南宋基會等慈善機構遭遇信任危機,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暴露出不少問題,亟待通過完善立法來解決。今年10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學忠在報告中透露,制定慈善事業法已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