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誣告見義勇為者將負法律責任
2011-12-19
攙扶跌倒老人的善舉,當下已從舉手之勞變成高風險的行動,這讓人深思中國道德與法律的缺失。昨日,由中國好人網、廣東省文明辦、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網、華南師范大學主辦的全國第二屆好人論壇“攙扶老人的道德與法”在華師開講。來自金華和武漢的兩位“彭宇案”當事人來穗現身說法,直言只有還原事實真相,由法律主持正義,才能真正保護見義勇為者。
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文明辦主任顧作義昨天則在會上透露,廣東正在修訂完善省人大提請的見義勇為保護條例,誣告見義勇為者將被追訴法律責任。
兩位“彭宇”“還我清白”最重要
深圳“彭宇案”的誣陷問題、小悅悅事件透露出的社會冷漠,今年重重地拷問了南粵人民。
為鼓勵見義勇為,此前,深圳已向社會公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根據條例,除存在重大過失,救助人對其救助行為的后果不承擔法律責任。若被救助人有意歪曲事實真相,有關機關可以責令其公開賠禮道歉;涉嫌詐騙,將由公安機關予以罰款或行政拘留。條例一出,民眾拍手叫好。
在昨天的會議上,與會專家指出,深圳正在征求意見的見義勇為保護條例對見義勇為者雖有鼓勵作用,但受限為地方性法規,其對救助人的保護力度依然不夠。
吳俊東和張聰這兩位同樣遭遇“彭宇案”之痛的當事人,則反應平靜,他們認為“還我清白”比什么都重要。“如果真相難以被還原的話,又怎么認定我是見義勇為者呢?”吳俊東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說,“法庭認定你有過失,如此一來,談何保護?我能忍受別人誣陷我,但不能承擔法律不公正的裁決。”
吳俊東的憤憤不平事出有因。2010年11月,他在金華駕駛摩托車超車20米后,身后騎著電動車的一對年老夫婦突然翻車摔倒,并一口咬定被刮擦。法院判定吳俊東未盡安全駕駛責任,賠償原告約7萬元。吳不服,稱自己超車前已鳴喇叭,而且并無碰撞。二審時,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昨日,吳俊東和為其上訴的公益律師團隊來到好人論壇。據悉,他們已向金華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民事抗訴申請書,要求立案。成功后,將正式向浙江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要求金華人民法院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一同出場的張聰比吳俊東運氣稍好。警方用微量元素檢測發現,張聰并沒有撞倒騎車的宋女士,一起沸沸揚揚的“攙扶門”最終真相大白,但宋女士依然否認有誣告嫌疑。
今年才上高一的張聰說:“保護條例雖然很好,但罰款和行政拘留這些事后的彌補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被救助者要賠禮道歉,還我清白。”
律師看法見義勇為應受法律保護
著名律師、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在發言中指出,南京彭宇案、天津許云鶴(微博)案和金華吳俊東案三大轟動一時的案件,拷問現行司法制度下的邏輯思維。
朱永平認為法院在判定三大案件的時候,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來作出決定,主觀因素太重。他稱,彭宇案的判定,依據的是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認為墊錢救助跌倒者就是心中有愧,如此判定過于機械;許云鶴案的判定,則是通過因果關系來推定往來車輛驚嚇跌倒者,沒有考慮到這只是間接因果關系;吳俊東案,沒有采信兩車無刮擦的交通事故證明,應用高度蓋然性的判定,認定他刮花了車,同樣充滿了主觀性。
“在中國‘好人法’尚缺的情況下,法官按照侵權法等各種法規動用自由裁量權,使判決充滿風險。此時,法官要自問良心,一定要讓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朱永平說。
朱永平堅持,見義勇為應該入法,建議將之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誣陷者受到法律的懲罰后,讓法律武器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平。
專家呼吁開展“扶好人、懲惡人”行動
除法律界人士之外,現場的嘉賓多來自高校專家學者,因創辦中國好人網而聲名鵲起的華南師范大學理論部教授談方名列其中。
談方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說,當務之急是要做一次專項治理活動,在全國查找“見義勇為者被冤枉”的有代表性的案件,獎勵見義勇為者,嚴懲誣告者,以此來增加民眾對“好有好報、惡有惡報”的感性認知,以恢復社會正氣。
談方還建議擴大見義勇為定義的范圍。按照目前國家的規定,見義勇為是指在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受到損害時的義舉。但談方認為,見義勇為的“義”還應包括捍衛“正義”的義舉。
華中師范大學博士生導師張耀燦指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不可能自發實現,要完善道德規范體系、評價機制、約束機制等,需要人們勇于迎接問題的挑戰。對失信、失德、失范、訛詐、反誣等突破社會良知底線的事,要敢于回應和表態。(記者趙楊 實習生 何瑞琪)
●很多人問我你辦好人網,什么是好人?我所謂的好人主要是見義勇為的人。
●中國人并不冷漠,中國人有大愛,但是需要一個平臺來將這些大愛匯集起來,綻放出來,讓好人的風氣壓倒壞人的囂張氣焰,也讓我們這個社會變得更加溫暖。
●“攙扶老人獎”分四個等級,分別為見義勇為者受到不公正對待的“委屈獎”;勇于幫扶他人的“勇敢獎”;敢于為攙扶者作證的“正義獎”;以及主動擔當肇事事故的“責任獎”。
中國好人網創辦者談方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稱
將頒發“攙扶老人獎”,獎金可達數萬
談方,華南師范大學教授,好人網和好人基金的創辦者,一個每天至少接受5家媒體采訪的“焦點人物”。從2008年開始,談方便為獎勵“好人”而奔波,3年來,他的身體越來越瘦、頭發越來越少,但語速卻越來越快,面對媒體也越來越從容。
2008年,談方牽頭成立好人網,自掏腰包2萬元成立好人基金。通過3年的努力,好人網網站瀏覽量暴增70倍,好人基金達70多萬元,已幫助50多名見義勇為者。好人基金的隊伍也擴展為3000多人。志愿者、企業家成為好人基金的主要來源。
談方告訴記者,現在好人網每天都會接上十幾個“求助電話”,講述見義勇為者的經歷或遭遇,“這些電話也經常讓我寢食難安。”相較于好人基金的70萬元,談方覺得要幫助的人太多了。
“很多人問我你辦好人網,什么是好人?我所謂的好人主要是見義勇為的人。”談方還向記者透露,2009年,當他第一次準備在全國評選出100個好人的時候,很多教授都笑他,“中央電視臺感動中國才評10個人,有的媒體評過50個人,你去哪找100個人?”“不過,當我們的網站選出130個候選者讓專家們刪掉30個人的時候,他們都不忍心刪掉任何一個人。”談方說。
“中國人并不冷漠,中國人有大愛,但是需要一個平臺來將這些大愛匯集起來,綻放出來,讓好人的風氣壓倒壞人的囂張氣焰,也讓我們這個社會變得更加溫暖。”談方說。
為了彰顯大愛,鼓勵好人,談方經常要親自帶上一兩個志愿者趕到見義勇為故事發生的現場,現場調查事情的來龍去脈,“鑒定”這是不是見義勇為,如何幫助這個“見義勇為者”。談方告訴記者,每次出去調查至少要用一兩周,多的要花上一個月的時間。“我們志愿者的錢如果不能獎勵好人,我不就辜負了大家的期望嗎?所以必須認真鑒定。”好人網的公信力也正來自于這種嚴格的調查程序和透明的資金流向。
“明年開春,將會是好人網的春天”,談方頗有自信地告訴記者。當被問及自信的來源時,他向記者透露了4大“利好消息”。第一,他們正在注冊“廣東省好人事業促進會”,有望在明年春天前正式誕生。第二,好人網已經與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接洽,今后設立“好人基金”,“若成功的話,我們好人基金將能在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的名義下獨立運作,向全球公募基金,如此一來我們的基金將成幾何增加。”第三,中國好人網成為“廣東省好人榜”評選活動的承辦單位,談方認為,廣東省文明辦把如此重要的評選交給一個民間公益組織來承辦,實屬莫大的鼓勵;第四,好人網的“攙扶老人風險基金”將在明年3月5日頒發“攙扶老人獎”。
說起“攙扶老人獎”,談方透露,該獎項至少將有20人獲獎。獎項分四個等級,分別為見義勇為者受到不公正對待的“委屈獎”;勇于幫扶他人的“勇敢獎”;敢于為攙扶者作證的“正義獎”;以及主動擔當肇事事故的“責任獎”。獎金按上述順序相應減低,最高可達數萬,而且獲獎人困難程度越大獎金額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