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獻流程
2012年04月05日
一、報名登記
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或登記站辦理捐獻意愿登記手續。
二、捐獻評估
當潛在捐獻狀態出現后,可以由家屬或醫院的主管醫生聯系所在醫院的信息員或協調員,并上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或省級紅十字會)。
三、捐獻確認
按照《中國心臟死亡器官捐獻指南》和死亡判定標準及程序的規定,由捐獻者所在醫療機構判定死亡。
四、器官獲取
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派器官獲取組織按捐獻意愿實施器官獲取工作。
五、器官分配
根據中國人體器官分配的相關規定分配。專職協調員監督見證分配過程。
六、遺體處理
對摘取器官完畢的遺體,應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除捐獻的器官(組織)外,應恢復遺體原貌。
七、緬懷紀念
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省級紅十字會)應向捐獻者家屬頒發捐獻證書,并緬懷和紀念器官捐獻者。
八、人道救助
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省級紅十字會)對器官捐獻者家庭貧困群體給予一定的經濟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