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節能減排實施方案出臺
2012年04月10日
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政府日前出臺了《青島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量化了目標,細化了措施,明確了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標。
將任務落實情況納入考核
《方案》提出,將青島市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合理分解到各區(市)、各部門、各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并納入本行政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將節能減排指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目標任務,簽訂責任書。
青島市政府將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加大問責力度。探索建立領導干部離任節能減排工作審計制度。
新建“兩高”項目必須入園
《方案》指出,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新建化工、電鍍、印染行業項目必須集中入園,實行污染物集中處置,提高處理效率,選址園區外的不再審批。專業園區必須完成規劃環評審查。啟動青鋼、堿業、青島石化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和升級改造,促進全市“十二五”總量減排目標實現。
繼續做好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推動小熱電、小鍋爐集中整治,實施“上大壓小”,對燃煤鍋爐集中區域、工業園區和供熱覆蓋區域實施集中供熱,鼓勵燃煤電廠對周邊企業和城區開展集中供熱。調整優化能源結構,積極推廣應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核能等新能源。“十二五”期間,全市新增煤炭消費量控制在500萬噸以內。
政府財政支持重點工程
實施水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實行造紙、印染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大印染、化工、食品飲料、水產品加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全市單位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強度分別下降50%。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2012年年底前,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設施或者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集中治理。
實施大氣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對電力、鋼鐵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進行總量控制。實施脫硫脫硝工程,加快推動燃煤火電、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行業脫硫脫硝。
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施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城市礦產”示范基地等循環經濟重點示范工程。
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貸款、債券融資、國際金融組織資金解決,各級人民政府應安排一定的資金予以支持和引導。各區、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和管理,國家和市專項資金對重點建設項目給予適當支持。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50%
《方案》指出,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區(市)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
在機動車尾氣減排方面,要嚴格執行國家新車排放標準。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鼓勵使用節能環保車型,推廣使用混合動力和零排放的新能源汽車;加快車用燃油低硫化步伐,推廣使用國Ⅳ車用燃油,建立健全油品質量抽查監管制度,全面保障車用燃油質量。
在農村節能減排方面,發展戶用沼氣和大中型沼氣。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實施規?;笄蒺B殖場污染治理工程。到2015年建設污水處理設施50座以上,新建配套管網700公里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50%。
在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方面,列入國家和省重點環境監控范圍的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100家重點行業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