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獲一次性補助
2012年04月27日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發布關于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實行一次性經濟補助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本市接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均可根據服役時間長短等獲得城鄉統一的一次性經濟補助。
據了解,2011年10月29日頒布實施了《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主就業經濟補助將由退役士兵戶籍所在區、縣(在校大學生退役后復學的由征集地區、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機構來核準,區、縣民政部門發放。
據介紹,此次補助范圍為2011年11月1日起本市接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出現役選擇自謀職業的士兵,可根據個人意愿申請領取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或自主就業經濟補助。退役士兵根據服役時間長短等原因而補貼標準不一,服役時間的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此外,開除軍籍和除名的不享受自主就業經濟補助,入伍前為在校大學生、退役后選擇復學的,領取自主就業經濟補助后,也不能再領取一次性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