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有機食品身份本月可查
2012年7月3日
超市里的食品不能隨便叫有機,從現在起,消費者到超市購買的有機產品,都可以根據上面顯示的編號到相應系統中查詢真偽。
新規7月起實施
經過4個月的過渡期,7月1日起,我國《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全面實施。
據悉,7月1日之后出廠銷售的有機產品將統一加施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含有機轉換產品認證標志)、唯一編號(有機碼)和認證機構名稱(標識)。
有機碼是國家認監委根據獲證企業的產品數量和類別定額控制發放的。消費者可以根據編號在“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備案管理系統”(http://food.cnca.cn)上查詢產品的真偽及對應的每張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獲證產品和生產企業。
所購買的產品與信息系統查詢的內容不一致的,消費者可聯系認證機構核實或撥打12365、12315向質檢、工商部門投訴、舉報。
部分超市“超前”
昨天,記者走訪京城超市,發現了部分外包裝貼有有機編碼的有機食品,這些食品的生產日期多為6月下旬,早于新規中要求的7月1日,提前啟用了真偽編碼,與其相比,5月生產的同款食品上并沒有粘貼有機編碼。記者注意到,在編碼的下方,還提示有查詢網站。
在通州九棵樹的家樂福超市,銷售五谷雜糧的攤位上,記者隨機刮開了兩個有機編碼,按照提示登錄網站,點擊有機碼查詢,輸入編碼,生產企業、產品名稱、產品規格、認證公司……這些信息就全部出現在網上了。與超市所售商品一一對應,沒有發現出入。
記者隨后詢問了多位消費者,幾乎無人留意該編碼。不過看到記者的查詢舉動,一些消費者也躍躍欲試,“這應該是件好事,至少約束了企業更加負責任。”
■相關新聞 120瓶進口橄欖油被銷毀
晨報訊(記者鄒樂)記者昨天從北京檢驗檢疫局獲悉,某團購網站因無入境檢驗檢疫證明銷售進口橄欖油被警告,進口商被罰1萬元,涉案的120瓶橄欖油同時予以銷毀。這是北京檢驗檢疫局首次對團購網站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2011年年底,北京檢驗檢疫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某團購網站銷售的某品牌西班牙產橄欖油,無CIQ標識,團購網站也無法提供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材料。檢驗檢疫人員在隨后的調查中發現,橄欖油生產日期為2010年11月8日,而為團購網站供貨的橄欖油進口商只能提供生產日期為2010年11月9日的同品牌產品衛生證書。
通過調查詢問并調取有關資料,檢驗檢疫人員查明,這兩批生產日期僅差一天的橄欖油為混裝進口,產品入境時,進口商沒有按照規定報檢生產日期為2010年11月8日的橄欖油,因此無衛生證書。經進一步核查,該進口商也無法提供此橄欖油的完整銷售記錄。
北京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對該橄欖油的進口商處以1萬元罰款,并對涉案的120瓶橄欖油予以銷毀;對該經銷商進口橄欖油未遵守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的行為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