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減免稅收
2012年7月3日
新京報訊
改制重組契稅優惠三年有效
今年2月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稱,自2012年初至2014年末,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享受契稅減免優惠政策三年有效,包括企業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權轉讓、公司合并及分立、資產劃轉、企業出售、企業破產、事業單位改制等九項內容。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契稅實行3%-5%的幅度稅率,屬于地方小稅種。分析人士稱,優惠政策主要為了緩解企業壓力,使企業改制更加暢通。
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用地減半征稅
有納稅人咨詢,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何種情形可減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服務司昨日指出,根據規定,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服務的專業物流企業。占地面積須在6000平方米以上,儲存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以及工業制成品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以及倉庫庫區內的儲存設施和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等符合減征條件。
為促進物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此前聯合下發通知稱,從今年1月1日到2014年年末,對物流企業自有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此外,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車船,不征收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