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下月起禁用不達標自動扶梯
2012年7月17日
按照新修訂的《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國家標準,北京市在用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須于7月31日前整改完畢。昨天,市質監局發布消息,目前正就此進行專項檢查。8月1日后,對于未完成整改的扶梯,一經發現一律禁止使用。
據介紹,新修訂的《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國家標準去年發布并實施,過渡期至今年7月31日,與之相配套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也正式施行。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通知要求,使用單位最遲在下次定期檢驗前完成相關項目的整改,即2013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
北京市采取了與之相比更為嚴格的要求,規定全市在用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應于今年7月31日前整改完畢,達到新標準要求。質監部門表示,為保障乘客的乘梯安全,希望尚未按照新國標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自動扶梯使用單位,盡快組織落實整改,并務必于7月31日前完成,以免影響正常使用。
據悉,目前市質監局正組織執法人員,重點對商場、超市、地鐵、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公共交通場所自動扶梯進行現場檢查,督促其落實整改。其中,檢查項目包括與乘客安全密切相關的“防碰擋板”、“防夾裝置”、“扶手帶下緣距離”等。8月1日后,對于未完成整改的扶梯,質監部門一經發現一律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