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機動車維修作業將出臺新規
2012年7月23日
從事機動車維修作業也可能會受到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影響。近日,北京市地方標準《機動車維修場所職業衛生技術規范》通過市質監局網站征求公眾意見,在全國首次對機動車維修場所職業衛生進行規范,要求作業人員穿戴個體防護用品,做好防護等,這意在降低機動車維修場所職業危害。
這一標準擬規定,機動車維修企業建設中,凡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藝和設備都應設置職業病危害防治設施,使用新工藝、新化學品時應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和評估。維修所使用的漆料、油料等原輔料產品質量,應遵循無毒產品代替有毒產品,低毒產品代替高毒產品的原則進行選擇。而且,機動車維修企業每年還應至少對維修場所進行1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定期進行工作場所監測,還要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不應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作業人員從事所禁忌的作業或相關作業。
同時,維修作業人員上崗時應穿戴好個體防護用品,根據維修工序的特點和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做好呼吸、眼部及皮膚防護。
此外,作業人員不應在產生粉塵、有毒物質等危害的區域飲水、進食和休息。機修、鈑金、噴烤漆、打磨、拋光等維修工序應分區布置,并設有明顯區域劃分標志。維修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水,不應采用明溝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