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有望年底出臺
2012年07月27日
重癥精神病患致人傷亡的事情屢有發生,人們的目光再一次轉向了精神衛生法。據媒體報道,精神衛生法有望年底出臺。
據悉,1985年衛生部便牽頭起草《精神衛生法(草稿)》,歷時26年十余次修改終于面世,于2011年由國務院法制辦就草案向社會征集意見。
26日,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王偉說,1938年法國制定世界第一部《精神衛生法》,時至今日,已有100多個國家相繼頒布了各自的精神衛生法。
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醫教科主任張敬懸說,在英國等發達國家,只要精神病患者年滿18歲,其治療費用就由政府買單,但我國目前還無法做到,“主要表現在費用和醫護人員等不足。”
張敬懸分析,“被精神病也可能是立法者考慮因素之一,但地方政府目前強制正常人進精神病醫院的行為并不多見。”
王偉告訴記者,目前上海、深圳、寧波等地已經推動精神衛生的地方立法,國家也應該盡早推出精神衛生的全國性法律,“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好精神病患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