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漲幅放緩
2012年7月30日
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在例行發布會上宣布:截至6月底,全國有16個省(區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9.7%。目前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深圳市(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市(14元)。
據了解,從2012年1月1日起到6月30日,北京、深圳、新疆等16個省(區市)先后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以北京為例,過去12年,北京市已10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從2001年的435元/月,到現在的1260元/月,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增長幅度達到189.65%。
一方面,我們看到近年各城市都在較快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低收入群體的勞動報酬權益得到更好保障;另一方面,當前,一些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質疑,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上漲太快將提高人工成本,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加速蔓延之際,就更應慎重考慮。
對此,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委員會會長蘇海南指出,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提高得過慢過少,就會影響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就會挫傷他們的積極性,勞動者還可能“以腳投票”離開企業。如果提高得過快過多,就會給經濟發展造成負面的影響,特別是在我國勞動力供大于求的情況下,還會影響就業狀況。因此,對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必須把握好度。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重點仍是適時適度地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蘇海南強調。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當前可起到以下積極作用:一是切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使他們有尊嚴地勞動;二是推動工資水平的合理提高和工資分配結構的調整;三是在一定條件下促進產業產品結構的升級換代。畢竟,中國不能永遠依靠低工資、低人工成本來保持競爭力,必須想方設法提高勞動者素質以及改變人力資源結構和產業結構,靠高新技術和多生產高附加值產品、提供高水平服務來提高競爭力。這就需要提高勞動者工資包括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漲幅放緩在意料之中
細心的人注意到,相比去年全國最低工資22%以上的平均增幅,今年上半年“19.7%”的增幅略有放緩。
對此,蘇海南表示,這種放緩是在意料之中。今年我國GDP增幅、勞動生產率增幅都低于去年同期,因此這種適度下調是有充分理由的。
他強調,工資的增長要與經濟增長保持一個恰當的關系。“十二五”規劃綱要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導向,提出城鄉居民收入與發展同步,勞動報酬的增長與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步。比如經濟增長速度達到10%,特別是勞動生產率達到10%,工資增長10%就是能做到的,也是可持續的。但是如果經濟增長和勞動生產率出現放緩,那我們的工資增長幅度當然也應該有所回落,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職工的工資可持續地增長。
當然,最低工資上漲19.7%,這個增幅仍然高于同期GDP增幅,高于勞動生產率的增幅,也高于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年均增長13%”的目標。“因此,從總體上看,這樣的增幅還是高的。”蘇海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