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量減排成效如何檢驗?
2012年8月3日 來源:中國環境網
地方環保部門在總量減排工作中經常面臨一個困惑不解的問題,即減排數據和減排工作中的做法,究竟哪一個才是檢驗總量減排工作成效好壞的標準?筆者認為,檢驗總量減排工作成效好壞的標準有5個方面。
建立政府主導的總量減排長效機制。“十二五”總量減排新增了兩項減排指標,并拓展到了農業和機動車領域。因此,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定期調度、嚴格考核的減排工作長效機制就成為做好減排工作的關鍵。具體來說,就是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將國家和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重點任務分解落實到政府有關部門。簽訂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減排目標責任書,制定“十二五”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政府牽頭編制實施年度減排計劃,及時協調解決減排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統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機動車污染防治和畜禽養殖減排等工作,改變過去環保部門單打獨斗的被動局面,環保部門的地位和參與政府綜合決策的能力明顯提高。
轉變粗放的傳統經濟增長方式。總量減排的根本目的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升經濟增長質量,增強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主要包括:按國家要求大規模淘汰落后產能,不斷優化區域、流域生產力布局;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第三產業;利用科技進步和清潔生產改造升級傳統產業,努力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和綠色產業,堅持工業集約化和園區化發展;工業逐步“由重變輕”,三產業比例更加合理;單位GDP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強度大幅度下降,單位土地面積的投入產出和財稅收入大幅度提高,騰出更多的環境容量和土地資源用于未來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
建成一大批重點減排工程。工程措施是大幅度削減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間,國家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行、電力行業的脫硫脫銷等方面都有明確要求。因此,各地區、各重點行業在減排工程方面的實施情況包括增加總量減排資金投入,如期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責任書中規定的重點減排項目建設,并達到相應的處理負荷和削減效率,且減排設施能夠長期穩定運行,主要污染物能夠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等。
促進環境管理戰略轉型。從全國各地情況看,“十一五”的總量減排工作重在建成投運了一大批環境設施基礎工程和重點減排項目,但相應的配套管網建設、雨污分流等和日常監管并沒有同步跟上。“十二五”期間,應結合國家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的要求,建立健全六大重點行業統一、規范的企業月報制度。適時、動態掌握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做好已建成投運重點減排項目的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定量化管理。不斷強化減排三大體系建設,完善環保部門的監管方法和手段,提升環保部門的監管能力和水平,適應新形勢下對環境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總量減排的終極目標是改善環境質量。通過“十二五”減排,隨著4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不斷下降,當地的大氣環境和水環境質量應有明顯改善,主要環境質量指標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應日趨好轉,老百姓生活和工作環境的改善應得到公眾輿論的充分肯定。在推進總量減排工作的同時,各地還應統籌解決影響可持續發展和環境安全、重金屬污染、重大污染擾民事件等突出環境問題,使優良的生態環境成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和當地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的重要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