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中生交擇校費免學費
2012年8月7日
新京報訊 (記者杜丁)今年北京中考統招錄取已結束。昨天(8月6日),北京教育考試院表示,公辦高中錄取的擇校生,除按規定收取擇校費外,高中3年將不再收取學費。今年,北京擇校生招生數為4386人。
示范高中擇校生3年可省4800元
為滿足部分家長選擇優質高中的需求,北京市中考擇校生計劃一直納入招生計劃中。目前,北京的擇校政策為:擇校生分數不低于學校正常錄取分數線20分、擇校生比例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18%、擇校費標準為每名學生不超過3萬元的“三限”政策。
目前,北京市普通高中重點學校的學費一般是每學期每人800元,一般學校的學費是每學期每人350元,免除學費后,選擇就讀示范高中的擇校生3年下來可節省4800元。
學校不得擅自增加擇校生名額
市教委有關負責人強調,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時,要嚴格按《2012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簡章》中的招生計劃進行。
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學校不得以增加招生計劃為由,擅自增加擇校生名額;也不能以學生轉學、旁聽、借讀等名義收取擇校費或高收費招生。對違規的學校,有關部門將嚴肅查處,取消示范高中稱號或按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