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殯葬服務均等化
2012年8月16日
安徽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就加強殯葬基本公共服務、加快推進殯葬改革出臺意見,要求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參與,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等原則,進一步加大投入,充分發揮公益性殯葬事業單位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實現殯葬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意見明確殯葬基本公共服務主要包括遺體接運、遺體存放、遺體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項。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應全面執行有關行業標準,殯儀館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基礎上,可提供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選擇性服務要堅持“自愿選擇、公平協商、市場運作、政府監管”原則,規范行業行為,強化服務監督。對全省五保戶免費提供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按照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的原則,對城鄉低保對象和生活困難的重點優撫對象、城市“三無”人員等其他城鄉困難群體開展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救助,逐步實現全省殯葬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意見要求加強殯葬服務價格管理,從嚴審批經營性公墓。殯儀館(火化場)提供的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與基本服務密切相關的延伸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其他個性化服務和喪葬用品銷售實行市場調節價。嚴禁殯儀館(火化場)違反自愿原則,以任何形式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控制經營性公墓數量和建設規模,堅決取締非法公墓,糾正違規建設公墓。對已批準建設的經營性公墓,要嚴格依據規劃和批準的用地范圍、土地使用條件進行建設。嚴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標準,杜絕建設超大超高墓穴,推行臥式墓碑和小型墓碑,豎式墓碑高度不得超過0.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