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市統一回收公共機構廢品
2012年8月17日
據新華社電 昨天(8月16日),河北、遼寧等8省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分別與當地廢舊商品回收企業簽署合作協議,率先開展公共機構廢舊商品統一回收。
根據協議,8省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將與當地廢舊商品回收企業合作,對本地區公共機構產生的廢紙、廢金屬、廢塑料、廢舊節能燈、廢鉛酸(鋰)電池等加強分類收集,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機電設備等報廢資產,結合國有資產處置平臺進行統一回收處置。
據商務部流通發展司副司長王旭斌介紹,繼8省市之后,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將逐步推廣到全國所有省份。
力爭到2015年,公共機構各主要廢舊商品品種的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