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推至全國需時日
2012年8月27日
中新網8月27日電 (財經頻道 秦辰)“養老問題上,政府要承擔一定責任,但不能承擔全部責任。”24日,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副主任、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主任吳玉韶的這一表態,再次引起人們對養老的關注。不久前,深圳啟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分析認為,這意味著飽受詬病的“養老金雙軌制”開始在深圳破冰。對此,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系主任褚福靈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采訪時表示,稱之為探索更加合適,需要逐步推行。
深圳試水養老金并軌 采取“社會養老保險 職業年金”模式
就在一個月前,深圳市發布的新一期政府公報透露,深圳今年將力推22個改革項目,其中也包括研究探索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有分析認為,深圳的這一系列探索向養老金并軌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而8月25日起,新進入深圳市事業單位并受聘于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也將告別“財政養老”,參照深圳市企業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自掏腰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同時按照規定參加職業年金。深圳的改革目標是,希望建立既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本次改革試圖改變現行的以在職工資為基數核定退休費并由財政現收現付的做法,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表示,能否通過這一制度真正消除事業單位和企業員工待遇上的差別還不好說。“實際上職業年金本身就是在相同的基礎上加上了參與的部分,參與的方式不一樣,相同方式也有不一樣的地方,不僅向公務員可以延伸,向企業也可以延伸的。比如說一些大企業,除了一般的社會保險以外不能留住人或者說讓本企業在整個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體現跟別的地方不匹配,可以實行企業的職業年金。”他建議說。
中新網財經頻道了解到,所謂職業年金又稱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在我國,指公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補充養老保險。綜合開發研究院公共政策評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曾表示,按照試行的聘任制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聘任制公務員基本養老待遇和企業職工一樣,差別在于職業年金。職業年金類似于企業年金,以單位補充養老保險的方式平穩過渡養老金改革進程。
養老保險試點改革三年收效甚微 專家稱尚難在全國推廣
自2009年至今,養老保險改革已逾三年,但收效甚微。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學者李珍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所以推不動,是因為缺乏內在動力。” 李珍指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應該是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為前提的。否則,即使勉強改成全國統一的制度,也是不經濟的,是不可持續的。
據人民網報道,某不愿透露姓名的政策研究專家指出,改革需要強大的推動力、政府的意愿與執行力,還受到民意的影響。“背后是利益,難度非常大。”這位專家表示。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中心主任楊燕綏也表示,實現基本養老國民化、職業年金全民化,才是徹底的改革。
改革的阻力與困難可見一斑。因此,深圳這次試點改革的成果顯得尤為矚目,更有媒體將其稱為養老保險并軌的破冰之舉。對此,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系主任褚福靈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采訪時則表示,稱其為“探索”之舉更加合適。
在談到深圳模式是否有可能向全國推廣的問題時,褚福靈回應稱,這僅僅試一次探索,有一個發展過程,“要根據基本原則,逐步的去推廣。”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