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率先公示供水水質所有指標
2012年8月28日
中新社廣州8月27日電 (王華 劉樂)廣州市政府27日宣布,實施對供水水質指標全公布。
從9月1日起,廣州將改變目前的水質公布方式:對于30間水廠水質,從原來每月公布6項常規指標2次,更改為每月公布一次42項常規指標,每半年公布一次全部106項指標。這也是全國大中城市中,率先實行供水水質指標全公示。
廣州市水務局副局長歐陽明介紹稱,2011年,廣州市供水水質綜合合格率為98.94%,中心城區(市自來水公司供水區域)水質綜合合格率為99.97%,超過了國家95%合格率的要求,“市民實現了從喝放心水到優質水的飛躍”。
2004年9月起,廣州市開始公示自來水公司供水水質信息。目前,廣州公示的范圍擴大到供水規模為5萬噸/日以上的30家自來水廠供水水質。公示的內容包括:渾濁度、總氯、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pH值、氯化物等6項常規指標,并按照每月2次的頻率公示。
今年7月起,國家實施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歐陽明稱,廣州市水利局將對市內各大水廠水質加強監管力度。
他指出,水質問題主要出在水源和處理工藝兩個環節,目前仍有部分水廠的水質沒有達標。水利局將進一步督促其改進生產工藝和水源凈化,在未達標區域采取合格水廠覆蓋的方式解決城市居民用水問題。 “所有水廠必須在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達到新國標,不能達標的,將依法實施關停并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