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餐飲監管出新規
2012年10月31日 來源:蘭州日報
小型餐飲單位監管始終是我市食品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10月30日,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了切實破解小型餐飲單位監管難題,我市正式出臺了《蘭州市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按要求,暫時尚未達到《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審核要求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在所在地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領取《餐飲服務備案登記證》,并對其硬件、操作、管理提出了詳細要求。
中餐店操作間面積不得小于6平米
一些小型餐飲門店硬件設施不達標,無法申領到餐飲服務許可證照,長期無證經營,埋下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隱患。新實施的《蘭州市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出臺,將有效化解這一難題。今后,所有尚未達到《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審核要求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在所在地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領取《餐飲服務備案登記證》。
小型中餐制售的操作間面積原則上不小于6㎡。小飲品店應具有能夠滿足食品安全需要的飲料制配場所,制作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的,應設置相應的專用操作場所,面積不得小于2㎡。小吃店(含早餐、面條、餛飩、包子及麻辣燙、燒烤、釀皮等各類地方小吃)的操作間面積不得小于4㎡。同時,實行備案管理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承諾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環境衛生整潔,從業人員應達到餐飲服務的有關規定,購進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查驗供貨方資質并索證索票,餐廚垃圾規范回收及餐用具清洗消毒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有關要求,保證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無毒、無害。廚房各功能區布局合理,粗加工、烹飪、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輔材料貯存區域等場所分區應當明確,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有“硬杠杠”
該《辦法》規定,小型餐飲服務機構必須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措施。采用化學消毒的,應設置至少2個專用的洗滌及消毒池;采用煮沸、蒸汽或紅外線等熱力消毒或采用集中式消毒生產企業提供的消毒餐飲具的,應設置至少1個專用的洗滌池;各類水池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加工操作場所應設置至少1個專用清洗水池,其數量或容量應與加工食品的品種、數量相適應。此外,烹調場所還應采用機械排風,產生油煙的設備上部加設附有機械排風及油煙過濾的排氣裝置。
同時,要求經營場所地勢干燥,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相關衛生標準;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住宿、圈養和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應在距離經營場所25m以外的區域;操作間和就餐場所均應設在室內,操作間與就餐場所使用玻璃等透明材料區分或隔斷,衛生間不得設置在操作間內;地面應硬化平整、不滲水,下水通暢。墻壁設有1.5m以上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易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配備有效的冷藏、洗滌、消毒、采光、照明、排煙、防蠅、防塵、防鼠、處理廢水、存放垃圾或廢棄物的容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