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為勞動者發健康卡
2012年11月23日
人民日報北京11月22日電 (記者白劍峰)衛生部日前制定《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按照《辦法》,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的,應當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及時通知用人單位,還應當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對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在原《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增加了多項方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規定。一是為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充足、便捷的職業健康檢查,針對部分縣(區)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數量相對不足的情況,增加了對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置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規定。二是強化政務和院務公開,增加了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分別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名單、地址和工作程序等規定。三是為維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增加了勞動者自己要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給予檢查的條款。四是為方便用人單位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增加了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開展外出體檢的條款。五是為方便勞動者就診和檔案保存,增加了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發放居民健康卡等規定。
中國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超2億
職業病診斷難在何處(延伸閱讀)
據安全監管總局介紹,我國現有勞動力人口7.5億,其中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超過2億。同時,近年來我國職業病發病率呈現高發態勢。2010年我國新報告職業病例2.7萬例,比2009年增加50%。職業病診斷難、鑒定難,是職業病防治中遇到的“瓶頸”之一。一方面,職業病診斷機構過少;另一方面,勞動者往往無法掌握職業病診斷需要的資料,例如職業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