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稱中國低保金標準偏低
2012年12月10日 來源:人民政協報
當前,我國仍有相當數量的貧困人口,尤其是偏遠山區病、貧、孤、殘的人群數量不在少數,這些家庭中僅有部分成員可以享受到政府每月幾十元到200多元的低保金,這些人群幾乎喪失了勞動能力,要想用這點錢在當前物價水平下維持最基本的生活實在是太不易。不少低收入人群未能享受低保補助,一些低保戶的生活質量極其低下。
低保金標準偏低,低保戶生存艱難
以福建省光澤縣為例,全縣低保戶3613戶,共7490人,全年發放低保金1587萬元。目前城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月290元,雖比上年增加了30元,但是根本無法應對當下的高物價。農村人均每年補差1800元,每月只能領取40元到150元不等,根本無法保障正常的日常生活,更別談看病和生產發展。敬老院的五保戶除了三餐吃白菜、蘿卜外,碗中鮮見葷菜,這些孤獨的老人每月只有12元可以支配。對此,下崗職工、殘疾人、五保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等人群強烈呼吁增加低保金。
患重病或重度殘疾的低收入家庭以及有孩子上高中、大學的低收入家庭,低保金的補助僅僅是杯水車薪,無法解決眼前的困難,明天更是迷茫。光澤縣司前鄉長庭村的袁動安家里,父親為弱智,母親是啞巴,爺爺年老多病,這樣的家庭卻要撫養三個未成年的孩子,鄉里將其列為低保戶,每月發放100元的低保金對這個家庭年收入僅2000多元的六口之家而言已是雪中送炭。類似這樣沒有勞動能力和收入來源的家庭在閩北十分常見。
各地的低保戶工作不平衡
低保戶工作的不平衡,一方面是現行的低保規定使得收入不穩定的低收入家庭無法享受低保。筆者走訪中發現很多低收入家庭尤其是下崗職工靠做短工或擺攤掙取一點生活來源,這些人群收入低,辛苦卻掙不到幾個錢,但是根據現有政策擺攤的有固定門面的人群不在低保范圍之內,對此基層組織也表示愛莫能助。
另一方面,低保戶所享受的待遇是否公平主要取決于基層干部的工作,一些鄉、村干部工作責任感強,工作細致,能做到應保;也有的鎮村干部工作不細,入戶調查核實工作不認真,致使一些不該吃低保的人吃上了低保,有的為配合某項中心工作或重點工作,而存在“人情保”、“關系保”。
響應民生 進一步完善低保政策
調查中還發現,這些年,這些低收入家庭在就學、就醫方面得到了很大的幫助,尤其是就學方面得到了政府和社會方方面面的資助,他們更期待政府能夠在就業和脫貧以及大病救助方面能拿出具體有效措施,幫助他們早日走出困境。為此建議:
一、完善低保制度建設,強化低保基礎管理。一方面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那些低收入或無收入來源者的基本生存權利,解決下崗失業者的生活問題。另一方面,建立規范的家庭收入審核機制,逐步消除“不應保而保”和“應保未保”的現象;同時要撥出相關經費到村(居)委員會用于上門分門別類摸底、排查、篩選、評估出真正符合標準要件的農村困難戶、特困戶、五保戶等困難家庭或人員,為低保對象確定和低保金發放提供翔實可靠的補差參數或依據。
二、注重低保對象再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再就業增加收入是低保對象整體生活得以保障的根本途徑,政府要重視不斷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服務體系,出臺鼓勵低保戶再就業政策,努力實現從輸血型向造血型的轉變。
三、健全監控體系。強化監察、審計部門和公眾的監督,建立低保戶審核把關制度,突出對調查和推薦人的把關責任,對低保資金運行全過程嚴格依法管理,做到透明公開。
四、建立臨時生活救助制度,確保貧困家庭和受災戶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