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擬對拾荒人員規范管理
2013年03月18日
為加快建設與循環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促進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化發展,甘肅省商務廳制定并于近日向全省下發《關于貫徹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各地要鼓勵各類投資主體積極參與體系建設,建設改造標準化居民固定或流動式廢舊商品回收網點,整合提升傳統回收網絡,并對拾荒人員實行規范化管理。
在城市生活中,將廢舊物品變廢為寶的“拾荒族”的貢獻不可低估,但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文明程度的逐漸提高,對游弋于城市中的這些流動廢品收購人員實行規范化管理,使之成為正規軍,勢在必行。
根據《意見》,“十二五”時期,商務部和甘肅省商務廳將繼續開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各地要鼓勵各類投資主體積極參與體系建設,建設改造標準化居民固定或流動式廢舊商品回收網點,整合提升傳統回收網絡,并對拾荒人員實行規范化管理。圍繞整合行業資源,形成以回收站點為基礎、以分揀加工集聚區(分揀中心)、加工利用基地(集散市場)為核心的“三位一體”的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國家試點城市蘭州市、武威市商務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認真督促實施企業加強試點城市的項目建設和管理,加快建設進度,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建設任務,發揮試點城市回收體系建設應有的示范帶動作用。已開展省級試點的白銀、臨夏和隴南3市州要鞏固建設的初步成果,繼續推進回收體系建設。其他市州也要積極開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遴選儲備承擔建設任務的龍頭企業,積極營造開展試點工作的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