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減排考核辦法
2013年07月03日 來源:中國環境報
中國環境報訊 北京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了《北京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北京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市發改委及市監察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辦法》。
《辦法》明確規定,每年3月底前,受北京市政府委托,市環保局將組織對各區縣政府以及與市政府簽訂責任書的市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屆時,考核結果將向社會公布,同時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北京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包括國家規定的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還有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自行確定的揮發性有機物;考核內容包括減排目標完成情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的建設運行情況以及各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措施的落實情況。
《辦法》規定,北京市將對年度減排考核通過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予以獎勵、表彰;對考核未通過的,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被考核單位在考核結果公布1個月內向市政府作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二是實行“一票否決”制,相關單位及其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年度先進評獎、榮譽稱號授予;三是暫停這一地區除民生工程、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以外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四是市監察局會同市環保局依照有關規定,實行通報批評、約談、誡勉談話;五是對未通過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由監察局依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在總量減排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弄虛作假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據介紹,環境保護部將于7月8日~12日組織開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現場核查工作。環境保護部提出,今年上半年請北京市等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對本轄區上半年總量減排核查工作組織自查。北京市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高標準、嚴要求,認真做好2013年上半年總量減排核查核算的自查工作。
北京市2013年上半年減排核查工作分數據資料準備、現場督察檢查和總結反饋3個階段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