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出臺
來源:中國環境報 發布時間:2013-12-09
中國環境報記者 劉立平 通訊員 譚康美 長沙報道 湖南省政府近日出臺《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保護湘江“一號重點工程”有了操作指南。
《方案》以“堵源頭”為主要任務,提出到2015年,流域企業污水穩定達標排放,涉重金屬企業數量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8年下降50%,局部地區水質惡化趨勢得到徹底遏制,全流域水質實現初步好轉。
根據《方案》,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設置了五大工作任務,包括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污染防治,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網箱養殖污染防治,尾礦庫、渣場環境安全隱患整治,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等,并明確了各自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方案》明確,湘江干流兩岸20公里范圍內不再新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屬的項目;小化工、小冶煉、小造紙、小電鍍、小皮革等高污染、高能耗企業要依法關停;2015年年底前,未能建成污水處理設施或污水處理設施出水不達標的工業園區,新、改、擴建項目將被暫停審批。
為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未來3年,湘江流域縣級市和縣城將新增污水管網3240公里,重點建制鎮新增污水管網1189公里。2015年年底前,湘江流域縣以上城鎮新增污水處理能力達到212.5萬噸/日,污水處理率達到88%以上。
《方案》要求,各市政府要依法劃定規模化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2014年年底前,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庫區湘江干流兩岸1公里范圍和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陸域保護區內的畜禽養殖企業全部退出或搬遷;2015年年底前,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庫區以外湘江干流兩岸500米范圍內的畜禽養殖企業全部退出或搬遷。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庫區、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其他環境敏感區內的網箱養殖全面禁止,已有的在2014年年底前全部退出。
為確保“一號重點工程”順利推進,湖南省建立并實行環境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度,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和企業環境保護責任。對湘江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完成差、環境質量持續惡化、出現水污染事故的,將予以“黃牌警告”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