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實施高限處罰減輕空氣污染
來源:吉林日報 發布時間:2013-12-31
從11月下旬起,長春市環保局共派出15個督查組,對全市15個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環境監察支隊管轄的大氣污染企業開展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處罰。市環保局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實施高限處罰。
據了解,受長春市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影響,進入采暖期后,季節性燃煤造成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劇增,如遇逆溫、靜風等不利氣象條件,極易產生霧霾天氣,對群眾身體健康和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為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今年,長春市環保局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嚴格控制燃煤污染,加強機動車污染監管,減少“燒出來”的污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燃煤污染防控專項行動,采取集中檢查與日常檢查、夜查、節假日檢查相結合的措施,保持連續執法檢查高壓態勢,不斷強化對市區內所有工業窯爐、燃煤鍋爐的監督管理。對熱電廠等重點排污企業,采取最嚴格的執法措施,通過“限煤量、限煤質、限排放”等措施,對煤炭使用量進行控制,通過減少煤量迫使其提升煤質;對未完成2013年限期治理任務的排污業戶,要加大監管力度,并依法予以處罰;實施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分類管理,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對達不到國四排放標準和尾氣檢測標準的車輛,一律不予入戶和審驗;與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合作,加大尾氣污染治理力度,保證尾氣超標機動車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理,禁止超標車輛上路行駛。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抑制揚塵,減少“揚起來”的污染。加強對露天堆存煤炭、粉煤灰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場管理,采取密閉存儲、覆蓋防塵、噴淋抑塵、設置圍擋等措施,有效防控揚塵污染;不斷加大對城市及周邊區域的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及枯枝落葉等污染大氣環境違法行為,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對全市各類餐飲業進行全面排查,督促餐飲企業使用電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加裝油煙污染防治設施,減少油煙污染。配合農業、行政執法等相關部門,強化秸稈焚燒、露天燒烤等其他各類面源污染的環境監管;并大力倡導減少燃放煙花爆竹,減輕其在節日期間造成的大氣污染。
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減少“飄起來”的污染。對熱電、鑄造、建材、水泥、石化等重點行業進行全面排查,對重點污染源實行“定人、定位、定責”,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過程、全時段、全覆蓋”監管,落實各項環保制度,提高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效率,確保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對超標排放的工業企業,要依法予以限期治理,明確治理時限和治理措施;鼓勵企業將設備檢修、維護時間安排在冬季。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等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對工信部門確定的,應在重污染天氣實施停產減排的排污企業,督促其簽訂《企業承諾書》,明確停產減排各項措施,并加大監督檢查頻次,把各項減排措施落到實處。(記者 劉穎 通訊員 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