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實施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
來源:中國環境報 發布時間:2014-01-02
河南省政府、省人大、環保廳、公安廳、城市建設廳、工業與信息化廳、交通廳等多部門31日在河南省人民會堂召開施行《河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條例》自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將為河南“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環境治理提供新的法規支持。
《條例》比較系統設定了政府法定減排職責、完善了執法監管措施、細化了排污單位減排義務,是凝聚社會合力持續推進污染減排的行為規范,有利于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污染減排工作體制。
《條例》通過設定淘汰落后產能、促進清潔生產和實現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法律義務,有利于充分發揮污染減排對產業結構的優化作用,倒逼經濟轉型升級,實現跨越發展。
據河南省環保廳廳長張慶義介紹,《條例》實施后,將加強宣傳教育、群眾參與等多種形式,普及污染減排法律法規,增強全民減排意識,擴大污染物排放等環境信息公開,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在全社會營造推進污染減排、建設美麗河南的良好氛圍。